本报讯(记者 何志国)玉林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11月21日在玉林城区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伍科雄、黄汉忠、温祖贞、吕汉江、罗维鸿、张福文,秘书长陈尚琪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伍科雄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对犯罪嫌疑人李兴隆采取强制措施的议案。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许可对玉林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李兴隆采取强制措施并暂时停止其执行代表职务的决定》。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克民,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春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红云,市人大机关副处以上干部列席了会议。
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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