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升运 实习生 邓林燕 卢美宇)“玉林中院的法官我服了!他们司法为民的理念让我重新找回了在玉林投资的信心。”一位美国籍老板激动地说。
这位美国籍老板到容县办厂,因一工人在生产中受伤致残后诉讼到法院,一审法院判决要厂方赔钱30多万。他不服判决上诉到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后,法官不辞辛劳,先后多次到他的企业和受伤者家中做工作,并重点做好美籍老板的工作,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等依法依情依理进行了耐心说服与多次调解。真是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在法官的多方不懈努力下,美籍老板最终心甘情愿与伤残工人、受害者家属达成双方都满意的赔偿协议。
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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