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玉林讯 北流某乡镇的黎某,使用失效驾驶证驾驶多年未参加安全检验的两轮摩托车到玉林进货,遇到执勤交警竟拿出“残疾证”想“混”过关,为了安全,交警依法暂扣了其机动车消除事故隐患。
11月11日,正在秀水收费站执勤的交警检查纠正一辆涉嫌违法装载的两轮摩托车时,黎某没有出示驾驶证和行车证,而是拿出一本“残疾证”给交警检查,说自己身体残疾请交警予以方便。交警发现其驾驶的这辆摩托车不是残疾人专用车,而且车后座上还高高堆装了七八件货物,马上对其指出这是一种十分危险的交通违法行为,指出残疾人只能驾驶残疾人专用车辆。黎某极不情愿拿出驾驶证和行车证接受交警检查,经检查,黎某持有的驾驶证为失效证件,行车证多年未参加安全检验的。
为了消除事故隐患,交警依法暂扣了该机动车辆。 (何际传)
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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