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陆川讯 陆川县坚持以民为本,切实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以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困难。目前,全县落实农村低保对象3.3万人,1至9月发放农村低保金999.4万元。
该县做好农村低保政策宣传,让群众了解掌握政策要求。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严格按审核确定农村低保对象,做到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民政部门对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复核,对生活好转已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按规定予以取消;对申请农村低保新的特困群众,经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列入低保对象。从今年4月起,全县农村低保金按照要求平均每人每月由原来20元增加到35元,及时发放,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王福鼎 谢贤荣)
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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