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叶万松 通讯员 黎勇 辛珊)11月6日晚,玉州禁毒大队破获一起重大贩毒案件,抓获贩毒嫌疑人两名,缴获毒品海洛因26.9克。
11月3日,玉州禁毒大队获悉:一名兴业县石南籍男子近段时间在玉林城区、兴业县出售大宗毒品。禁毒民警经调查,得知该男子将于11月6日晚上在玉林城区与其他毒贩进行毒品交易。
11月6日20时许,禁毒大队大队长潘伟志、教导员曾进初率领民警10多人兵分两路在嫌疑人可能出现的地方进行伏击守候。21时许,嫌疑人在汽车总站出现,民警马上对其进行跟踪。嫌疑人非常狡猾,在城西开发区、新民路一带频频变换交易地点。22时左右,嫌疑人来到新民路某灯饰店门口,认为“安全”后停在那里等待买家。几分钟后,另一名男子来到,双方窃窃私语一番后,迟来的男子掏出一叠钱交给对方。就在他们数钱的时候,禁毒民警两面合围,一举将他们抓获。在不远处的排水沟口上,民警搜到用红梅香烟盒装着的毒品海洛因可疑物。接着,民警在先到来的男子的裤袋、腰包里,共搜获海洛因可疑物大小7粒。
经查,出售毒品的男子叫蔡某境,26岁,兴业县石南镇人。2002年,蔡某境因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在服刑期间认识梁某某。刑满释放后,蔡某境通过梁某某认识了一个李姓男子,该男子称需要大量毒品海洛因。于是,蔡某境铤而走险,从云南买来毒品准备出售,不料被公安民警抓获。
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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