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曾昶 通讯员 郭静)为了更好地总结五年来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经验,增强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实效性,巩固和发展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成果, 11月5日,玉林供电局与玉林市人民检察院举行继续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签字仪式。
2003年7月,玉林供电局就与玉林市人民检察院联手开展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该局是玉林市首家与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共同预防职务犯罪的单位。经过两个单位共同努力,通过法制教育、警示教育、督促检查等形式,五年来,该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见成效,没有一例职务犯罪案件发生。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