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升运 实习生 邓林燕)2002年12月,曾因盗窃罪领刑十个月、2003年7月刑满释放的玉州区南江街道人梁某声,刑满释放后未满五年又贩卖海洛因而构成贩卖毒品罪,最近玉州区法院依法从重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经审理查明:今年3月5日11时许,吸毒人员谢某与被告人梁某声电话联系好购买200元海洛因后,谢某指使苏某与梁某声在玉林市有线电视台门口处交易海洛因,苏某与梁某声被公安机关抓获。公安机关当场从梁某声身上缴获毒资200元,从苏某身上缴获一粒毒品海洛因,净重0.3克。
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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