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抢劫?重判!
6人团伙抢劫作案15起,绑架案1起被严惩
本报陆川讯 日前,陆川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团伙绑架、抢劫连环案依法进行了判决。这个犯罪团伙抢劫作案15起,绑架案1起,涉案金额达14万余元。法院对该团伙6人,分别判处了20年到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并处与其罪行相应的罚金。
丘兆某等6人均是二十刚出头的青年,他们不思劳作,却希望能不劳而获,以满足吃喝玩乐的需要,于是沆瀣一气,互相勾结疯狂作案。2007年2月至2007年8月期间,丘兆某等人使用暴力,采取持刀飞车追堵围截威胁手段,先后在陆川县滩面乡、温泉镇、乌石镇、良田镇等地抢劫摩托车17辆、电动车2辆、手机10台,共计价值13万余元。2007年6月18日,丘兆某、谢某、丘岳某、彭某还以小孩谢某的人身安全为要挟,向谢某的母亲勒索人民币38万元,后将勒索金额变更为10000元。谢某母亲无法拿出巨款,无奈向公安机关报案,丘兆某等人终于落入法网。
陆川法院审理该案后,依法对6人予以重判:丘兆某服刑20年,谢某服刑19年,丘岳某服刑17年,丘国某服刑14年6个月,黄某服刑11年,彭某服刑8年。 (陈美秀 冯文辉)
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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