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贼获刑失自由
本报博白讯 一个抢劫的犯罪团伙的涉案人员庞久军、庞庆富,近日被博白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和1年。
庞久军、庞庆富是博白县博白镇绿珠村人。2008年4月18日凌晨,两人纠集庞某、庞某富、庞某程等人,携带刀具、短棍窜到博白镇至水鸣镇二级公路的木灰岭路段设置路障,伺机抢劫过往的车辆。随后,冯某驾驶一辆摩托车驶来,发现路中有木头拦路即停车欲搬开木头。庞久军、庞庆富等人从路边冲出,用刀顶着冯某的腰部,对冯某进行殴打和搜身,抢走冯某身上的100多元钱和手机,冯某准备拉到县城出售的7条狗也被他们抢走。随后,这伙人又用同样作案手段对颜某实施抢劫,抢走颜某价值2000多元的摩托车。
由于受害人及时报案,警方当日即将庞久军、庞庆富抓获归案。 (朱光冬)
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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