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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债人跑了 担保人还债

(ylrb.gxnews.com.cn 玉林日报 2008年09月16日15:12:07)

 
     
 

追讨欠款十年多,法官调解划句号

    本报讯(记者 梁智华 通讯员 杨 燕 钟庆惠)8月26日,玉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庭法官成功调结了一起追讨10年的欠款纠纷案件。

    宁某于1998年4月借40000元给莫某,而吕某和邱某则自愿将他们共有的一幢房地产作为莫某借款的抵押担保,并且进行了公证。同时,他们还约定借款期限是一年,月利率为2%。然而,在借款期限过后,莫某并未归还借款,宁某多次追索,作为担保人的吕某和邱某分4次共支付了6300元利息给宁某,之后就再也没有还款及利息了。2005年5月25日,宁某将莫某、吕某和邱某告上了法院。法院认为,宁某与莫某的借款行为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吕某和邱某担保借款也是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抵押合同合法有效。莫某应归还40000元借款给宁某,并支付月利率2%;吕某和邱某在莫某不履行债务时,要将他们共有的房地产折价或从拍卖、变卖的价款中有限受偿。

    判决生效后,莫某仍然拒不归还借款及利息共计1256513元给宁某。2007年10月30日,宁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莫某不知去向。吕某、邱某认为,宁某一直都未向莫某追讨债务,宁某应该向莫某追讨,而不是一开始就向他们追讨,他们也没钱还款,尤其他们也是被欺骗的,就是法院将他们的房地产拍卖了,他们至死也不离开自己的房子。

    为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主办法官运用换位思考的方式,让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终于让双方心平气和地坐在了一起协商。双方约定,吕某与邱某于2008年8月15日一次性支付45000元给宁某,宁某自愿承担本案部分执行费及放弃利息并向法院申请本案终结执行。追讨了10年的欠款纠纷案,至此终于划上了句号。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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