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广西十佳征稽员刘功贤
□本报记者 刘力 通讯员 阙永青 实习生 郑慧婷
说起博白县交通稽查大队大队长刘功贤,了解他的人都会有相同的一句话:“他是个死脑筋,一点也不懂得变通。”的确,铁面无私的刘功贤得罪了不少人,由于一直以来的秉公执法,他带领的博白县交通稽查大队开创了该县交通稽查事业的新局面,他也于近期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评为全区2004—2007年度“十佳征稽员”。
博白县是广西人口大县,社会治安复杂,征稽环境较差。针对这样的实际,刘功贤始终坚持原则。对一些自称是当地“烂仔”的不法人员阻挠交通执法时,刘功贤没有退缩。2005年6月17日,在那林镇稽查执法时,被不明真相的群众围攻,刘功贤主动上前向群众说明暂扣无规费车辆的法规和理由,被几个受煽动的群众卡着他的脖子,要他下令放了所扣的车辆,刘功贤并不妥协,依然坚持向群众宣传征费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暂扣车辆。这样的突发事件每年都会遇到好几次,刘功贤都能挺身而出,依靠法律手段化解矛盾,抵御和克服了一些在稽查执法中出现的问题,妥善的处理好各种突发事件,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在执法的过程中,刘功贤带头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始终做到仪容风纪严谨,佩戴执法标志齐全,着装规范整齐,自己使用文明用语,耐心解答车主提出的问题,做到态度和善,举止得体,以理服人,树立了征稽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许多司机都说刘功贤硬。2006年,他的一个亲戚购买了一辆拖拉机从事运输,要求刘功贤为其减免交通规费。他说:“给你免费,人家怎么办?越是亲戚越要支持我的工作。”于是要求他的亲戚按规定缴了费。在征管稽查工作中,为了减轻处罚,有些违规车主提着礼品找他,他总是婉言谢绝,并退回礼品。
在刘功贤的影响和带动下,全体队员团结协作,取得了明显成绩。2004年至2007年10月,刘功贤带领执法人员16226人次上路稽查956天,查扣偷、逃、欠缴交通规费的车辆36393辆次,追缴地方交通规费1100多万元,该县地方交通规费征收由2004年的1600多万元上升到2007年的2400多万元,为地方的公路建设和养护提供了资金保障。由于成绩显著,博白县交通稽查大队于2004年被评为玉林市交通工作先进集体。
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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