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部门快速处理兴业县一起违规收费事件
本报讯(记者 黄云 通讯员 彭远长)自从国内汽油、柴油价格6月20日再次调价以来,为减少油价上涨对群众生活的影响,国家发改委和自治区物价局下达有关规定,对农村道路客运实行财政补贴,同时运输价格不得提高。近日,市物价部门就快速处理了一起借口油价上涨而擅自提价的不法行为。
根据乘客反映,兴业县兴通客运铁联专线票价有乱涨价行为。经市县两级物价部门查实,属兴业县兴通客运有限公司管理的铁联专线确实存在擅自提高票价的违法事实,铁南村至石南票价从原来4元/位提高到5元/位,车牌号为桂K-31001,承包业主是李某林。近日,物价部门对此案作出了处理:责令该车主纠正价格违法行为,要求车主写检讨书,并对车主给予罚款1000元。目前,兴业县兴通客运公司在车主大会上通报该车主违规收费事件,并要求全公司客车车主以此为诫,遵守物价部门核定的票价经营。
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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