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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拖了4年,法院4天讨回

(ylrb.gxnews.com.cn 玉林日报 2008年07月11日15:48:53)

 
     
 

玉州区法院和解执结拖欠农民工工资案

    本报玉州讯 在今年开展的“大执行”“大调解”活动中,玉州区法院执行庭争取以和解的方式结案,收到公正高效的效果。7月3日,该院执行庭在短短4天内,就和解执结了11件涉及农民工的工资案,有效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发展。

    申请执行人周芳等11人与佰壹倍食品厂劳动争议纠纷案,本已于2005年5月13日由玉州区法院调解结案,佰壹倍食品厂应支付拖欠周芳等11人工资合计107000多元。不料,调解生效后,被执行人却不履行义务。2008年6月30日,申请人向该院申请立案执行。

    接到案件后,为了及时帮农民工们追回血汗钱,执行人员立即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展开调查。经查,被执行人已停业3年多,其可供执行的财产只有一批机械设备,且目前无人看管,随时有失灭的风险。针对这一情况,执行人员立即采取执行措施,对被执行人的现有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并立即通知评估机构对查封、扣押的财产进行评估。评估后,考虑到案件原来是调解结案,说明双方还是有商量的余地的,如果在执行阶段双方能再次调解成功,将更有利于维护双方的利益。于是,执行人员打破了以往常规的强制执行方法,又努力去寻找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经多方查找,于6月30日找到了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在执行人员对法定代表人进行教育,说明其拖欠工人工资的错误和不履行法律文书义务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后,法定代表人同意和工人们和解,工人们也表示谅解。双方经协商,达成了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同意按评估价86640元,将法院扣押的财产付给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也同意接受以物折债,并对抵债后不足清偿的债权放弃追偿。

    至此,法院仅用4天时间就帮工人们追回了被拖欠4年多的血汗钱。(文廉雄)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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