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红)在平安创建工作中,陆川县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强化责任意识。每年年初,县委书记、县长代表县委、县政府分别与各乡镇以及县综治成员单位签订年度平安建设的综治责任书,将深化平安建设的任务措施分解落实到乡镇、部门和具体责任人身上。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乡镇、县直综治成员单位层层落实平安建设综治责任制。
该县综治委进一步明确了各专门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办公室的职责任务,督促各专门工作小组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同时,定期召开综治委成员例会,传达上级文件,研究分析形势,总结阶段工作,部署下一步任务。各成员单位按时向县综治委汇报年度平安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建立成员单位和乡镇、村双向联系制度,落实具体包干措施,推动了基层平安建设工作的开展。从创建之初,陆川县就建立了平安建设风险抵押制度。2007年,该县进一步调整完善了风险抵押制度,加大奖励力度,风险抵押档次由原来500元、800元和1000元,调整为500元、1000元、1500元,每年总体平安建设风险奖26万多元。
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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