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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保“走进”千家万户

(ylrb.gxnews.com.cn 玉林日报 2008年06月30日10:05:11)

 
     
 

    今年我市全面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非从业本市户籍的城镇居民和少年儿童以及本市辖区中小学阶段的学生都可自愿参保——

城镇居民医保“走进”千家万户

□本报记者 韩 冰

     记者日前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全面启动,从今年起,非从业本市户籍的城镇居民和少年儿童,本市辖区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都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成年居民每人每年缴费150元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与商业医疗保险相比,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具有三大优势:低保费、高保额、不限制参保者,患病者也能参加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筹集以家庭缴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成年居民每人每年缴费150元,未成年人每人每年缴费80元。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统筹基金(含住院、门诊特殊慢性病)支付范围累计最高支付限额成年居民为20000元,未成年居民为30000元。

    低收入困难家庭享受减免政策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充分考虑到低收入困难家庭的缴费问题,对这部分居民实施了减免优惠政策。属于城市低保对象或重度残疾的未成年参保居民,个人缴费20元。城市低保对象中的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参保人员及城市低保对象中的重度残疾人员(含重度残疾未成年人)参保居民,个人不缴费。其它城市低保对象或丧失劳动力的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等参保居民,个人缴费40元。

    市民应尽快办理参保手续

    以家庭为参保单位统一参保居民,办理新参保登记手续的时间为每年的1月至9月,10月起不再办理年度的新参保手续。今年申请登记的居民,现在还未登记的,应马上到居住社区、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参保手续。成年居民和不在校的未成年居民,以家庭为单位统一参保。在校学生(包括学龄前儿童)参保及缴费以学校为单位,由学校在开学注册时统一办理参保手续。以家庭为单位统一参保办理登记手续时,可在每个工作日,由家庭成员到居住地社区、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办理续保的居民应于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28日到居住地的社区、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下一年的续费手续。

    不同级别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不同

    据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患病后到我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或治疗时,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分别按比例支付,超过最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

    针对居民选择的医疗机构级别,居民需要自己先支付的医疗费用也不同,成年居民在年度内第一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为:三级定点医疗机构50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300元;一级定点医疗机构150元;一级以下的社区定点卫生服务机构100元。未成年居民每次住院的起付标准均为100元。在超过起付标准后,医疗保险的统筹基金每年每人最高可以支付3万元的医疗费用。在这个限度之内,统筹基金针对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还将划分不同比例的支付标准: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按照30%的医疗费用支付;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按照40%的医疗费用支付;一级和一级以下的按照60%和70%支付。除急诊、急救外,在非定点医院或未经医保经办机构审批即转异地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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