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兴业县质监局会同县工商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范围内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及经营零售点进行了专项检查。执法人员对烟花爆竹产品的药量、引线引燃时间、产品和包装的标志、燃放性能、安全性能等进行了检查,并详细检查记录产品的进货渠道。对检查发现的个别经营者、个别零售摊点安全意识淡薄,烟花爆竹乱堆乱放的危险行为,执法人员立即提出整改意见,责令其改正。执法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生产经抽样检验不合格或生产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的部分企业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并予以没收。做到了净化市场,消除安全隐患。
(本报记者 叶万松 通讯员 唐秀权)
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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