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两约都不履行,陈某江涉嫌诈骗被拘留
本报讯(记者 叶万松 通讯员 黎勇)6月11日,涉嫌以签约名义进行诈骗的陈某江,被玉州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民警抓获并刑事拘留。
去年12月16日,陈某江以持有位于兴业县城隍镇塘肚村油榨坡岭玉林市桥霸水泥厂的所有权为由,与桂林市七星区朝阳乡竹桥村1024号的经小中、经戊龙叔侄签约,约定拆除玉林市桥霸水泥厂的所有房屋厂房及所有机械设备、水电设施,拆除后的全部机械设备、水电设施以270万元转让给经小中叔侄。签约后,陈某江收取经小中叔侄两人一次性交付的定金50万元。12月16日,陈某江又以同样的方法,收取湖南省东安县端桥铺镇麻溪村9组的翟松林的定金10万元。今年6月5日,玉州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民警接到翟松林、经戊龙报案。至此时,陈某江与经小中、翟松林签订的两个协议没有一个履行。据了解,陈某江读了小学后就辍学在家放牛,成年后开始做生意,现在玉林市开有一间投资有限公司。
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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