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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
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
新华社北京6月18日电(记者 陈菲)国务院近日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就加强市县两级政府依法行政的相关问题予以明确规定。新华社18日受权发布了决定全文。
决定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进程。
决定要求,完善市县政府行政决策机制。要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建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决定指出,要改革行政执法体制,适当下移行政执法重心,减少行政执法层次。对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生产直接相关的行政执法活动,主要由市、县两级行政执法机关实施。继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缺位问题。
决定要求,要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建立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的机制。市县政府及其部门要全面正确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充分保障基层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各项权利。严禁干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自治范围内的事情,不得要求群众自治组织承担依法应当由政府及其部门履行的职责。
■四项措施提高市县行政人员依法执政能力
据新华社北京6月18日电(记者 陈菲)根据国务院近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我国将加强四项措施大力提高市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根据决定要求,首先要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其次,要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的法律知识考查和测试。
第三,要加大公务员录用考试法律知识测查力度。在公务员考试时,应当增加法律知识在相关考试科目中的比重。
最后,要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
■在市县两级政府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
据新华社北京6月18日电(记者 陈菲)国务院近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明确指出,要在市县两级政府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
决定要求,要完善市县政府行政决策机制,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
决定强调,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外,听证应当公开举行,确保听证参加人对有关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平等、充分的质证和辩论。对听证中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要吸收采纳,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要以书面形式告知听证代表,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