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加强全市法院的调查研究工作,使调研工作得到广泛开展,形成人人重视调研、参与调研的良好氛围,实现领导决策的科学化,大力提高人民法院的领导水平和执法水平,玉林市中院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大调研”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在5月5日召开了全市法院进一步加强“大调研”工作会议,会议强调全市法院要采取六大措施来促进调研工作的深入有效开展。
为在全市两级法院迅速掀起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市中院成立了“大调研”工作小组,要求各基层法院和市中院各中层部门的领导要经常研究部署调查研究工作的任务,对调查研究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帮助解决存在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全市两级人民法院要建立专兼职人员相结合,广大干警积极参与的调查研究格局,在调查研究工作中,坚持领导、专职与兼职调查研究人员相结合,调研职能部门与审判庭等其他部门相结合,上、下级人民法院相结合。根据需要,市中院要适时组织有关基层法院联合共同参与调查研究,多层次协作,多部门参与,充分发挥整体调查研究的作用。
在“大调研”工作中,全市两级人民法院的院领导,每年必须抽出两个月的时间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并至少亲自撰写一篇有情况、有分析、有见解的调研报告。基层法院的院长年内至少要向市中院提出一份书面的决策建议。全年,各基层法院上报给市中院的调研报告不得少于8篇,并要有1篇以上获区高院奖励或在区级新闻媒介上发表。市中院各部门全年要完成调研报告2篇以上,并要有1篇以上获区高院奖励或在区级新闻媒介上发表。同时,要把在开展调研工作中形成的经验做法转化为工作机制,建立促进调研工作有效开展的长效机制。对调研成果转化为工作措施后对实际工作起到良好推动作用的,要予以奖励,以推动成果的转化应用,发挥调研成果的实践价值。 (梁 平)
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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