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条例》今起实施,人们“重医轻护”现象将获改善
□本报记者 黄云

5月11日,玉林城区青年广场“我为人民健康做奉献”大型义诊活动受到广大市民的欢迎。图为护士们向市民宣讲《护士条例》。 (本报记者 曾昶 通讯员 陈爱珍 摄)
头戴白色燕尾帽,身穿白色衣裙,护士这个职业往往和圣洁、高尚、无私、奉献联系在一起。然而,我们身边众多的白衣天使却需要强大的意志来承受这些赞美。天天和疾病、死亡打交道,因为配备不足、缺少编制,护士在赞美词背后经历的是辛酸和劳累。
5月12日是国际护士节,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条例》(以下简称《护士条例》)正式实施的日子。昨日,玉林市卫生局、玉林市护理学会组织市直各医疗单位的医务人员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活动,倡导全社会共同尊重护士,爱护护士。
缺少编制,护士配备不足
WHO(世界卫生组织)建议护理人员的数量标准为每千人口中应有2名护士,而我市每千人口中护士人数还不足1名。玉林市护理学会理事长陈照坤说,目前全市注册护理人员近5000人,但总的来说,护理人员配备仍不足,一些大医院的重点科室护士甚至严重不足,造成医护比例严重失调,护理工作难以到位等现象。
“三分治疗,七分护理”是现代医学理念。在急救中,一名业务娴熟、经验丰富的护士其作用不比医生低,道理很简单,医生的医嘱固然重要,但是医嘱的具体执行人却是护士。由于各家医院普遍存在护士缺编现象,新进的护士大都实行聘用制,而聘用制护士与在编护士相比,待遇普遍偏低,在工资奖金、劳务分配、晋升晋级、学习进修、奖励荣誉等方面无法得到平等待遇。“重医轻护”,待遇不高,护士的积极性被挫伤,也影响了护理人员队伍的稳定。
劳动强度高,社会地位低
医院一般都有“专家介绍”或“医生介绍”,但却很少见到“护士介绍”。这也许能说明护士职业并不受医院重视。另一方面,患者是只认医生不认护士。他们认为护士就是“量量体温打打针”,选不选无所谓,重要的是医生。
护士的工作强度大,工作最辛苦、地位却低下。在一些医院的急诊科、产科,很多护士每天都工作12个小时以上。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病人对医生有意见不敢直接批评医生时,或者医患关系紧张时,护士就成了病人的“出气筒”。护士常常被病人瞧不起,交代注意事项时也不被理会,认为不是医生说的不用在意。
令白衣天使感到高兴和欣慰的是,《护士条例》今起正式实施,《条例》从法律上明确了护士的权利、义务和执业规则,切实保护了护士的合法权利。采访中,护士小梁就高兴地说,有了《护士条例》的保障后,这些现象将会得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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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起施行的《护士条例》是我国第一部关于护士和护理工作的法规。它的实施呈现三大亮点:一是更好地保护护士的合法权益。条例对于护士的合法权益作了明确的规定,比如:从工资待遇上实行同工同酬;保证护士接受培训;对优秀护士实施表彰、奖励措施,激发工作积极性等。二是严格规范护士的执业行为。对什么人才能当护士、护士应做哪些事、不应做哪些事等,条例作了非常严格的规定。比如规定只有受过专门训练并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才能从事护理工作。严格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必备条件,确保了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具有保障病人健康和医疗安全的执业水平。三是强化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条例规定,自条例施行之日起3年内,医疗卫生机构配备护士的数量必须达到卫生部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即护士与总床位比0.6:1、病区护士与床位0.4:1的标准。 (宋建州)
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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