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罗忠贤
赶时髦受挫重看旧彩电
近日,记者到玉林城区会展中心附近住宅小区一位朋友家做客,惊讶地发现:朋友的家人放着一台三年前购买的46寸液晶彩电不看,竟然把闲置了三年多的一台29寸旧彩电搬出来重看,外观豪华漂亮的立式液晶彩电被挪到客厅的偏僻角落,显得孤零零的。
“那台液晶彩电最近出故障了,维修人员说要换新屏,加上维修费要将近6000元。2006年曾换过一次投影灯,花了2300多元。如今要维修的话又要6000元,两次费用加在一起差不多可以买一台新机了,家里人都反对再次维修,没办法只好搬出旧彩电来看了。”朋友卢某无奈地告诉记者。
据了解,卢某与妻子办有一家生产塑料粒子的小工厂,全家人早在10年前就过上了小康生活。他们家那台液晶彩电是为了赶时髦在2004年上半年购买的,当时花了将近2万元。购机时,专业人员告诉他,使用液晶彩电一定要小心谨慎,不能频繁地开机关机,要不然弄坏了主要零部件,维修费用是很贵的。尽管朋友一家人慎之又慎地小心呵护着使用,尽量做到每天中午、晚上只开关机两次,收看电视的时间不超过5小时。但到了2006年底,这台液晶彩电还是出了故障——投影灯坏了,由于过了保修期,换灯花了2380元。不料刚过一年多时间,液晶彩电又坏了——这回出故障的是关键部件液晶屏。由于维修费用太昂贵,卢某一家人在发出“买得起修不起”的感慨之后,无奈地作出了放弃液晶彩电重看旧彩电的决定。
液晶彩电维修昂贵事出有因
近两年来,记者接触到市民反映液晶彩电维修费用昂贵这类事情已超过五起。销售商在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液晶彩电的主要部件是液晶显示屏,屏幕的成本大约占到整机总成本的65%,而且屏幕损坏是不可逆转的,一旦坏了基本上就不能够修复,必须更换整个屏幕,因此维修费用特别大。如此高额的维修费用,无疑令许多消费者发出“买得起修不起”的感慨。“液晶彩电近几年价格降幅较大,进入普通家庭的比例逐年提高。早几年花高价买的液晶彩电,如果显示屏和投影灯出故障坏了,花出去的维修费有可能买到一台新机子,甚至比买新机子花费还要多。”
“三包”标准滞后给消费者带来阵痛
家住玉林城区文化广场的刘先生,早在几年前也买了一台液晶彩电,两年内共维修更换了两次投影灯,花去费用近5000元。对商家有关液晶彩电维修更换过的投影灯只保修三个月的“自我规定”,刘先生至今耿耿于怀。他告诉记者,就算消费者咬紧牙关掏出近2400元更换投影灯,可谁知道三个月或一年后还要不要再次掏钱,消费者所能做的只是祈求上天保佑。如果每隔一段时间就要花高价更换投影灯,还不如拿这笔费用买一台新的普通电视来看更划算。如今播的是数字信号,质量过关、图像稳定的普通电视,收看效果并不比液晶电视差多少。
从事液晶彩电维修的一位专业人士告诉记者,导致液晶电视售后纠纷不断增多的主要原因,在于国家对液晶彩电的“三包”服务没有统一规定。
据介绍,在我国1995年实施的《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彩电是被规定实施“三包”的商品之一,其规定彩电整机保修期为一年,主要部件的保修期为三年。但是,液晶电视与传统彩电不同,主要部件如显示屏、投影灯、集成块等就不好套用现在的“三包”规定。至今,液晶电视的整机和主要部件维修尚无国家规定。由于缺乏行业统一标准,导致液晶电视售后服务无章可依,一旦出现质量纠纷,受损失的往往是消费者。专业人士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液晶电视时,一定要了解清楚厂家提供的“三包”承诺期限和具体内容再购买,尽量选择承诺保修期限长、保修部件完整的厂家。问清楚主要零件的使用寿命及更换价格,做到心中有数。
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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