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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 率先示范

(ylrb.gxnews.com.cn 玉林日报 2008年04月11日10:10:42)

 
     
 

□廖斌

    今年全区“两会”期间,自治区党委书记郭声琨对玉林市提出“非公经济发展要在全区率先示范”的新要求,符合玉林实际,定位很准确。要实现率先示范,我们必须解放思想,做到在全区发展最快、环境最优、产品最新、机制最活、实力最强、贡献最大、辐射带动影响最广、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最多。

    玉林市非公经济要迎头赶上发达地区,在全区起示范带头作用,应重点抓好十二方面的工作。

    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实现非公经济发展新的扩展。要坚持“非禁即入”的原则,除关系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领域外,全面向非公资本开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道路、供水、供电、供气、环保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鼓励民资兴办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及其他社会公共事业。通过开放投资领域,放宽经营条件,拓宽我市非公经济的发展空间。   

    推动全民创业,实现非公经济发展量的突破。要加快健全全民创业机制,鼓励各类人才投资创业。落实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享受外商同等待遇;鼓励小业主兴办大事业,通过引导和出台政策帮助他们尽快成为小巨人,从而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大动力。对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创业由财政部门发给辞职创业补助费;对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下岗职工创业给予税费减免等激励政策,要在全市形成一种家家兴业、户户经营、人人赚钱、百舸争流、千帆竟进的发展格局。

    拓宽融资渠道,着力解决非公经济融资难问题。要组建中小企业投资担保公司,为非公企业融资提供担保服务;允许非公企业以专利、商标等产权作为向担保机构的反担保,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对于实现上市或买壳上市,并把上市公司注册地迁到我市的,同级政府应给予奖励。企业在境外上市募集到的资金,视同引进外资,享受引进外资的各项优惠和奖励政策。支持非公企业借助中国证券市场中小企业创业板块上市,建立我市拟上市公司后备库,同级政府给予入库企业额度为当年新增利润5%的奖励,力争到2012年,全市实现3家产值超亿元的非公企业上市。

    优化土地配置,着力解决非公企业用地难的问题。各级政府每年拿出一定比例的新供用地,用于解决非公经济骨干企业的发展空间问题;利用已建或在建的工业园区,采取租用和命名挂牌等形式,建成一定数量的“廉租厂房”,降低非公企业厂房租赁的交易成本。对投资额在1000万元的非公企业和我市重点非公企业扩建项目,优先安排用地,地方政府负责水、电、路、土地平整等“三通一平”。对固定资产投资超过亿元的非公企业和高新技术项目或拥有中国驰名商标的非公企业落户,在用地上给予更多优惠。

    完善人才引进机制,着力解决非公企业用人难的问题。实行非公企业经营者的子女入托、入学,参军、招工和婚嫁等均与本地居民享受相同的权利和义务和政策;及时为外来投资企业经营者及其家属办理城镇常住户口落户登记及车辆转落户手续。要进一步完善落实人才引进的各项政策,为外来投资创造一个安心创业的环境。

    大力发展专业市场,促进非公经济工贸互动发展。要发挥我市专业市场的先发优势和功能,鼓励非公企业组建培育市场开发集团,在政策上给予扶持,使市场开发集团成为市场培育的主力军。要科学引导专业批发市场的设立、改造和提升,简化市场改造提升的报批手续,在改造提升期间给予经营户税费减免和优惠,争取用3年左右时间逐步将全市专业批发市场群分别改造成统一品牌、统一公共平台、统一外观标识、统一管理主体的专业批发市场。新建一批符合发展要求的现代化市场,形成工业品、中药材、农产品三大市场群,形成“以商兴工”、“工贸联动”发展格局。

    大力发展园区经济,推动非公产业集聚发展。把现有的工业园区和新设的公业园区作为发展非公经济的重要平台。在现有的工业园区中挂牌设立非公经济示范区,或划出部分园区设立非公经济示范区、或建设新的非公经济示范区。对承接东部产业转移有较好基础的园区挂牌设立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示范园区。用足用好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的优惠政策,鼓励、引导台湾商人、台湾企业进入园区投资经营。通过发展园区经济,集聚一批优势企业,形成一批拥有较完善生产、销售和配套服务的优势产业。

    优化服务环境,切实保护非公企业合法权益。建立非公骨干企业库和重大产业项目库,凡被列入库的企业和项目,享受市重大企业、项目便利直通车服务。对外来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或年纳税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非公企业、列入市、县的重点非公企业和10强非公企业实行挂牌保护,行政执法部门对非公企业的检查必须经同级政府同意后进行。

    健全激励机制,提高非公人士的政治地位。每年召开非公经济工作会议,对全市10强非公企业、10强个体工商户和为发展非公经济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进一步提高非公人士的政治地位,为综合素质高、对社会贡献大的非公人士创造条件,参政议政。对招商引资和节能减排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重奖。

    加大财税支持力度,支持非公经济做大做强。非公规模企业税收在上年度纳税额的基础上有增长的,由财政从企业技改资金项目中按增长额的50%拨给企业作为技改扩大生产项目资金。建立非公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市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作为非公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用于非公经济发展人才培训、权益保护、信息传递等服务,支持非公企业做大做强。

    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实现非公经济发展质的飞跃。各级政府设立“品牌战略基金”,对获得 “中国驰名商标”、“广西著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广西名牌产品”和“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的企业,以及引导培育品牌发展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重奖和表彰。利用3年时间,力争培育一批本地知名品牌,打造一批区域品牌,引进一批国内知名企业,不断提升、增强我市品牌经济的质量和活力,推动我市非公经济实现质的飞跃。

    健全社会服务体系,推动非公经济纵深发展。要组建非公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建立政府引导,服务中心主办,政府财政拨付经费,与企业自主培训相结合的培训机制,重点开展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经营管理、专业技能培训、技术应用和安全知识培训等方面,提高非公创业、从业人员的素质。同时,鼓励社会办学,大力开展职业技术教育,为非公经济发展提供更多的技术人才和熟练工人。

    (作者系玉林市工商局局长)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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