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鬼捏颈?老妇人半夜惊魂
祸从口出!小青年见财起意
□姚剑 梁雨雪
午夜零时过后,独自一人在漆黑的自家房间里熟睡,深更半夜里毫无声息地、突然被一双手狠狠掐住脖子,拼命挣扎差点窒息而亡,拉亮电灯后,却发现房间里其实只有自己一人,你是不是认为这就是传说中的“被鬼捏颈”?世间本无鬼,那么究竟又是谁竟会对一个老妇人痛下毒手?这人被抓获归案后,是否应以杀人未遂罪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一系列谜团和疑问,让这桩案件蒙上了一层神秘色彩……
一、半夜被掐!老妇吓断魂
2007年6月13日晚,下了一场小雨。夜雨潇潇,容县十里乡某村的周某忠(以下简称周忠)和苏某芬(以下简称苏芬)夫妇,还在自家的杂货店守铺。周忠60岁,苏芬也有50多岁了,子女均已外出打工,平时夫妇俩就守着这村头小店过日子。周忠的杂货店已开了十多年,平时乡亲们都喜欢从他的店里买些日用品。
乡村的夜静悄悄,时间不觉到了23点多了,周忠像往常一样叫妻子苏芬先回家睡觉,自己再守一会儿店。苏芬打着呵欠回家了,刚下了小雨,路有点湿,家其实离杂货店只有20多米,不远。苏芬打开自家的房门,上了床,关了灯,因为实在太困了,漆黑的房间里很快就响起了她的呼噜声。
突然,熟睡的苏芬觉得黑暗中一只手紧紧地掐住了她的脖子!那双手捏得那样紧,却毫无声息,苏芬睁开双眼,在墨黑的夜色里却什么也看不到!苏芬拼命蹬脚,只蹬掉了被子却什么也踢不到!难道是传说中的“被鬼捏颈”?无法呼吸的苏芬陷入深深的恐慌中,她伸出自己的双手拼命扳开掐住自己脖子的手,挣扎了好几次,她感到自己快要窒息了,想喊却又喊不出来,死亡的恐惧紧紧地缠绕着她!连续挣扎了三次,她发觉自己终于能呼吸了,连忙沙哑着嗓子声嘶力竭地喊:“救命啊,我被捏颈了……”她拼了老命地喊,发出的声音却并不大,只是“哑哑“作响,总算是喊出了声。声音好像惊动了什么,黑暗中门在响,外面传来急急的脚步声,她脸色苍白地马上拉亮电灯,却发现房间里空无一人。这时住在隔壁的细叔周某谅、大伯周某光都拿着电筒走了进来,询问发生什么事了。苏芬慌乱地打量着四周,惊魂未定地说:“刚才我被鬼捏颈了,差点被捏死……”大伯周某光注意到苏芬颈部红肿,皮肤又破损,肯定地说:“不是鬼捏你,是人为的!”兄弟俩追出去,黑黝黝的树影林丛,哪里有人影?不过因为当晚下了小雨,兄弟俩发现地上有脚印,可惜脚印只延续了大概3米就没有了。兄弟俩从外面回到屋里的时候,发现苏芬手里拿着一个打火机。那打火机很是别致,有一边是白色的,印有“Marlboro”的英文,另一边是透明的可见里面的液化气,火机底部还有照明装置。苏芬说,经仔细检查,屋里没有丢失任何东西,衣柜和抽屉也没有被撬动的迹象;只是从床上捡到了这个打火机,但这打火机不是丈夫周忠的。于是,大家一致认为,这打火机应该就是犯罪嫌疑人作案时不慎留下的,可人海茫茫,去哪里找这打火机的主人呢?这个人为何如此恶毒,竟要捏死苏芬?
二、祸从口出!店主无心错
2007年6月15日17时,苏芬在别人的提醒下,才走进十里乡派出所报案。派出所的干警详细地询问了案发经过,还请法医对苏芬的伤情作了鉴定,鉴定结果表示苏芬只是受了轻微伤。可是,如果苏芬当时不是拼命挣扎,可能早就被人捏至窒息死亡了,于是派出所立即以苏芬被故意杀人未遂为由,进行了立案侦查。经过大量排查,犯罪嫌疑人周某龙(以下简称周龙)逐渐浮出了水面。2007年6月18日,周龙终于交代了自己的作案经过,承认当晚就是自己掐住了苏芬的脖子。
周龙,男,1990年10月出生,小学文化,农民,案发时还未满17周岁。周龙的家和周忠、苏芬的家隔着一片田野遥遥相望,平时,周龙没事的时候常去周忠的杂货店闲坐,有时也买点日常用品回去,和周忠、苏芬都混得挺熟的。
整天守着店未免有点无聊,平时周忠喜欢和人聊天。在案发前几天,周忠对人吹嘘说:“我家随时都准备有几千块钱,谁想借钱就上我家去,不过我要收利息的。”说者无心、听者有意,这话恰好就被周龙记在了心里。平时,周龙经过周忠家住房的时候,曾见到周忠用锁匙打开他床边的衣柜取钱,所以周龙估计周忠家里的钱应该是放在衣柜里。
周龙交代说,以前他也没想到要去周忠家偷钱的,但那几天他恰好没钱用了,于是就决定找个机会到周忠家偷钱。在偷钱前,周龙曾对周忠、苏芬的作息时间进行了详细的侦查和了解。周龙观察到,夫妇俩共同看店的时候,几乎每晚都是苏芬先回家睡觉,而她老公周忠一般都超过12点钟、甚至到凌晨2点或3点才回家。而且周龙还知道苏芬先回家睡觉的话一定不会将大门锁死,好让周忠回来不用喊醒她,所以周龙觉得苏芬回家睡觉了就有机会。
三、顿生杀意!杀人为盗窃
2007年6月13日晚,周龙决定到周忠家进行盗窃。因为当晚下了小雨,所以周龙戴着父亲的桐油帽,在22时30分从家里出来行到附近的小河洗澡。洗完澡后,周龙在一张鱼塘边抽了一根烟,雨恰好这时停了,于是周龙顺手把桐油帽扔在了鱼塘边。周龙溜到周忠家,发现房门紧锁,于是周龙又到周忠家的杂货铺附近悄悄张望,见到苏芬和周忠都在铺里。周龙决定先回到周忠家附近转角处,等苏芬回来睡觉后再偷,不久苏芬果然回家睡觉了。
凌晨零时过后,周龙开始潜入周忠家里准备盗窃。不出周龙所料,苏芬果然没有关紧房门,虚掩的门轻轻一推就开了,进了房间后,周龙把门反锁,准备实施盗窃。房间很黑,周龙借助身上打火机底部的电筒照明,发现苏芬在床上打着呼噜熟睡,放钱的衣柜也紧锁着。怎么办呢?只能撬柜实施盗窃了,撬柜的工具周龙没有带,但这房间里总能找得到的吧?可是,万一在撬柜偷钱时苏芬醒过来发现自己,如何是好?周龙这时突然觉得有点担心。干脆,先弄死苏芬再慢慢偷钱!“财令智昏”,这个念头甫一出现,就在周龙脑海里生了根!对,先弄死苏芬一切都好办了!
周龙想到就做,但身边没有什么工具作凶器,于是周龙便坐上床沿,右手拿着打火机,伸出左手来狠狠捏苏芬的脖子,刚一捏下去苏芬就立即醒过来了,并用双手努力地将周龙的左手分开,同时她的双脚也在乱踢一通,全身在挣扎。由于周龙的力气不是很大,所以她将周龙的左手分开了一会,周龙慌了,连忙扔下打火机,腾出右手来,双手齐下,死命地捏住苏芬的脖子,想让她不能讲话直到捏死她。到了第3次,苏芬终于挣脱了周龙的双手并大声喊救命。
害怕事情暴露的周龙,慌忙打开房门从苏芬家厨房的后门逃跑了。周龙逃到离苏芬家厨房几米远的路边处,才定下神来。周龙想抽根烟,这时才发现自己的打火机不见了,以为是丢在路上了,也不在意。后来,周龙跑到附近的一间小学休息了十来分钟,就若无其事般回家睡觉了。
四、悔不当初!三年囹圄身
后来,周龙放在鱼塘边的桐油帽和遗落在床上的打火机成了重要的破案线索。案发后,周忠在派出所回忆说,那种底部有照明装置的打火机,附近只有他的杂货铺里才有得卖,不久前他刚进了这批比较特别的打火机,和在他家发现的打火机一模一样。周龙后来也承认,他作案用来照明的打火机,就是10多天前花1.5元在周忠的杂货铺买的。
干警在审讯周龙时,周龙一直声称,他认为当晚作案时,苏芬根本看不到自己,因为当时房间里没有任何光线,而且他也一直没有出声。
干警讯问周龙,你当时是不是想捏死苏芬?行凶杀人的时候你有没有感到害怕?周龙回答说,是的,当时他一心只想捏死她,捏死她后他就可以偷钱了。他当时不怕捏死她,就只怕捏不死她。
因为此案的特殊性,此案从容县公安局的提请批准逮捕书、容县人民检察院的批准逮捕决定书到容县公安局的起诉意见书,都是以周龙涉嫌故意杀人(未遂)罪为由执行的。但到了公诉阶段,容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的检察官们经过集体讨论认为,此案应以周龙涉嫌抢劫罪提起公诉。
容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周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暴力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犯罪嫌疑人周龙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是犯罪未遂,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被告人周龙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之规定。
2007年12月,经容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当地法院以抢劫罪判处犯罪嫌疑人周龙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元。一念之差,深陷囹圄,再回头已失三年自由身!铁窗岁月,悔不当初,就让周龙在高墙里好好忏悔自己的罪行吧!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