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流讯 北流市大伦镇蔡某两父子为上线莫某接受香港“六合彩”外围赌徒投注,共接收投注额达121937元,并从中获利,2007年9月10日北流市检察院向北流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北流法院审理后最近作出判决:被告人蔡父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被告人蔡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莫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
从2006年11月起,家住北流市大伦镇的蔡某父子在家中开始为上线莫某(广东珠海市人)接受香港“六合彩”外围赌博赌徒的投注。蔡某两父子通过电话接收赌徒的投注后,通过传真机将投注清单转给广东省珠海市的上线莫某,开奖后,再通过邮政储蓄账户与莫某结数,再由蔡某两父子具体负责向赌徒结数。2007年4月12日,莫某来到北流市大伦镇蔡某家中,与蔡某父子一起接受赌徒的投注,三人接收“六合彩”外围赌徒投注121937元。2007年4月24日,他们被北流市公安机关抓获。 (凌春 廖海)
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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