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旭
这是我到这个县任职的第一次带队执法。那是2007年4月份的时候,我调到这个县已经有好几天了。那天,我接到举报要去查处位于我们县一个镇的花生油加工点。这个镇是有名的一个民风剽悍的地方,对于这个非法小作坊的查处我实在是没有多少把握。
8时半,我带着综合股的3个同志出发了。车行了一个小时来到了这个镇,找到了这个加工点。这个加工点有3间临街的房子,是厂房兼销售点,没有任何的卫生保障设施,机器、原料、成品、办公地点都混在一起。
老板是个农民模样的中年男子,当我们表明来意后,他满脸通红,非常激动地挥舞着他的双手:“你们这些人啊,怎么专门和我们这些小老百姓作对!工商、税务、卫生,这个局那个所的,做点小生意还犯法了!?今天这个证,明天这个费,怎么填得了你们这些部门的口袋!?”
我带来的综合股的女同事被他那愤怒的表情吓坏了,拉着我的衣脚偷偷说:“这个地方的人就是这样了,快走,等一下这个镇的人围上来就不好说了!”另两个同事观望地看着我,不置可否。
我笑着对这个小老板说:“林老板,对于你们这些小作坊国家是有规定的,对生产规模、生产场所、生产设备、生产工艺、生产人员、生产管理上是有要求的,要合法生产必须……”
“什么!?合法生产!?意思就是我非法生产了?!我老老实实榨点花生油养活自己还非法了?!你们不就是想罚款吗?老实告诉你们,休想!我是榨花生油的,你们就是榨人油的!!”他越说越激动,一个箭步冲进旁边的厨房里抄了把菜刀跑了出来,对着我挥舞着。
我们综合股的同志训练有素地跑开了几米:“把刀放下!还反了你!有话说话!我们来是有国家政策的!你不要把事情闹大了!”
“笑话!我1979年打越南的时候,我还有国家政策呢!我在枪林弹雨中就没想过今天为了榨花生油把事情闹大!”
“拿封条来!我就不信没有国法了!说道理你不听,非要横着来,我还就不怕你真的砍了我!”我也恼火了,“我封了你的东西再和你讲道理!”
我拿起封条就弯腰去封他摆在地上的几桶成品油。“老伯,你为国家流血出过力,我现在也是在替国家行使国家赋予我的职权!你也有儿女,你的儿女在外面工作也许也会像我现在一样,你如果不想讲道理,要砍就照我背后砍!”
林老伯拿刀的手颤抖着,嘴唇哆嗦着,不知道要不要真的给我一刀。
我封了一桶油后直起了腰:“老伯,不砍了吧?我来和你讲讲道理。”我伸手顺过了他的菜刀,放在了旁边的桌子上,搭着他的肩膀,压他坐在了一边的条凳上。
“来,我和你讲讲,为什么花生油要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要什么条件才能生产。”
老伯脸色平和了下来,我想,他应该是个慈祥的父亲,应该是个老实的农民,应该是个懂大体识大义的热血男儿。我想,只要我说得足够详细,足够通俗,足够全面,他应该听得懂。
程序合法,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是对执法的基本要求,但是,执法有的时候并不是因为法律在我们手里就可以服人,执法、人情、现实和相互理解才能发挥法律的最大效力,才能体现法律原本的愿望和精神。
老伯像个做错事的小孩,逐渐安静了下来,小心翼翼地听着我解释,尽管他很多听不明白。他听不明白化验室里要什么设备;听不明白人流和物流怎么才能分开;听不明白如何隔绝污染源;但是,我看出来,他至少知道了,要用一定的手段和方式的保证,生产出的花生油才可能最大限度地保证质量合格、安全卫生。为了避免万一有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国家要限制食品小作坊的方向是正确的。
我对他宣传了一个多小时后,老伯拉着我的手说:“要不是你背对着我,刚才我还真想砍了你!看见你,我就想起了我以前为国家冲锋陷阵的年代。看见你,我也想起了出门在外的孩子。为难谁都不要为难真心为国家、为工作的人啊。你有胆量气魄用背对着我的刀,说明你问心无愧。我也不能太糊涂!你说好了,要怎么处理我,我都接受了!”
我说:“对你的处理已经结束了。”
“什么?结束了?!你只是说说话而已,怎么这次执法就结束了?”大家都吃了一惊,以为我说错了。
我说:“执法就是因为行政相对人有错误,执法的目的就是要纠正相对人的错误,要依法对错误进行相应的制裁。这个花生油加工点对于这个镇人们的生活有直接的影响。我们要考虑到这个贫困镇人民的生活水平。现在,林老板已经认识了自己的错误,知道要采取措施确保他的花生油质量。他是一个有良知的市民,我相信通过对生产场所的整改,限制他的销售范围,他的加工点可以暂时保留。”
我们综合股的一个同志小声问我:“你的说法是很对,你不是说,要依法对错误进行相应的制裁吗?怎么制裁?我没有看见啊?”
我看了他一眼:“是要依法对错误进行相应的制裁,但是你的工作做到家了吗?你要好好想想!过一个月,你要再来这里看看!所有的花生油小作坊你都要在这个月里巡查一遍,宣传一次!只有做到这样了,你才有资格谈执法和惩罚!如果国家的政策、法规还没有深入人心,我要惩罚的是你们!”
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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