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丽娜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和谐文化,培育文明风尚”,这是和谐校园建设的根本和指南。
师生是校园的主人。建设和谐文化,培育文明风尚,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教师应当成为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的模范,成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的模范。人民教师要站在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列,模范地创造性地结合教学实际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的教育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做到形式多样、生动活泼,达到潜移默化的目的。学生是受教育者,要有理想,守纪律。校园生活是青少年一生中最重要最富于朝气的生活,校园是自己的家,建设和谐校园,就是建设团结和谐的大家庭,让每一个学生都健康成长。所以,学生要自觉增强建设和谐文化、培育文明风尚的主动性。校园生活时期,做建设和谐文化、培育文明风尚的主人,才能造就自己成为社会主义祖国的建设者和保卫者,成为一个大有益于人民的人。
政法机关是国家的专政机关,担负着保卫人民的重任。建设和谐校园需要政法机关大力整治学校周边的治安环境,有关职能部门要联合开展学校周边环境的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和稳定。学校聘请政法机关工作人员担任法制副校长,定期对青少年进行思想道德和遵纪守法教育,已经成为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成功实践。要坚持和改善这项制度,使之成为政府行为不可或缺少的部分。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个老师。家长对建设和谐文化、培育文明风尚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尤其是目前单亲家庭增多,留守学生群体增大的状况下,如果缺少了家长的参与,无论是对孩子还是对家长,这都是一个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家长也就成为建设和谐文化、培育文明风尚的模范,共同担负起培育孩子健康成长的重任。
只要我们全面贯彻“建设和谐文化,培育文明风尚”的要求,就一定会使和谐校园建设迈上一个新的台阶,从而确保青少年全面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容县十里中学)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