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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民主政治是人大代表的神圣职责

(ylrb.gxnews.com.cn 玉林日报 2008年01月25日10:18:57)

 
     
 

□陈尚琪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人民民主的内容不断扩大,形式不断丰富,实践不断深化,特别是经过近三十年改革开放,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促进了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国力增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越来越显现出旺盛的生命力。在我国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继续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极为重要的任务,每个人大代表都要为发展民主政治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发展民主政治,人大代表责无旁贷

    我国的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充分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推翻剥削阶级的统治,建立了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建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人民当家作主、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根本政治制度,这个根本的政治制度是我国其他各项政治制度赖以建立的前提,是实现人民民主的重要基础。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是国家政权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着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人大代表都是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选举产生的,其法律地位决定了人大代表在我国的政治、经济和其他方面的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人大代表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党的领导下,自觉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认真承担法律赋予的职责,忠诚执行代表职务,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发挥积极作用,成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模范。

    二、依法履行职责,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人大代表肩负人民重要托付,也同样肩负着崇高的政治责任。人大代表代表着人民的意志,依照法律赋予的职责,执行好职务,实现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进经济全面可持续发展,促进社会进步和谐,使老百姓安居乐业,其最大意义就是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政治的实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人大代表执行的职务,绝不是一般的社会职务,而是一种严肃的、政治性很强的职务,是一种政务活动,是一种法律行为,承担着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大职责。因而人大代表不但要有光荣感,更要增强代表的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履职的自觉性和能力,决不能“代表代表,开会举手,会后了了。”

    人大代表履行好职责,首先要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人大代表执行的职务是一种常任制,在每届五年的任期内,不管是人代会期间还是闭会期间,都有执行职务的责任。在每次人代会召开时,要行使好审议权、选举权、表决权,询问权、质询权和提建议权,有时甚至要动用到罢免权,认真做好代表工作,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律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在闭会期间,要积极开展代表活动,比如视察活动、调查研究、听取群众的意见、了解法律和人大决议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等等。同时,人大代表执行的职务也是一种兼职制,绝大多数代表职务不是专职的而是兼职的,不脱离原有工作岗位。这就要求每个人大代表要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直接体察民情、准确反映民意的优势,以主人翁的精神,在思想上要有强烈的代表意识,在行动上要花费必要的时间和精力主动做好代表工作,不辜负人民赋予的使命。

    人大代表要履行好职责,还要忠于职守。人大代表既然是一种职务,也就必须负起一种责任,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代表人民当家作主,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的利益。一要积极参加决策,推进人大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人大的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取决于人大代表参加决策的能力和程度。人大依法行使职权,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都需要通过会议形式,代表集体参加,才能得以实现。每个人大代表要十分重视做好参加人大会议的各项准备,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良好的精神状态参加会议议程,理直气壮地开展审议工作,要克服多数代表不同程度存在的把审议讨论人大会议的各项报告、议案理解为“学习文件、领会精神”的错误倾向,认真做好审议工作。会前,对“一府两院”的工作要努力知情知政;会上,要实事求是地审议讨论,发表意见,提出建议,负责任地行使好表决权,提高行使审议权的实效,保证人大决议、决定符合大多数群众的愿望。二要认真进行监督。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是人大代表的职责。国家法律法规、人大的决议决定能否得到遵守和执行,与人大的监督分不开,因而也是与人大代表的共同努力分不开。“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状况,反映着人大代表监督的力度和效果。人大代表要敢于监督,也要善于监督。关键在于平时要深入群众,搞好调查研究,了解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重点问题的具体情况,主动向人大常委会反映问题。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视察活动时,要积极参加,并且在监督活动过程中,要敢讲真话,讲实话,使监督工作更有针对性,更能体现监督实效。

    三、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参与基层民主建设

    发展基层民主,使人民直接行使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管理好基层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人大代表大部分来自基层,对基层民主建设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为,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有着天然的紧密联系,最能听到群众的呼声,体察群众的实情,宣传法律、政策,组织和发动群众的效果容易进入人心,可以起到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在城乡社区管理、企业民主管理、村民群众自治的过程中,人大代表应该在做好下情上达、上情下传的工作,在宣传政策法规、反映群众诉求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促进政府行政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推进基层民主的建设。与此同时,人大代表要模范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在群众中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营造全民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以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维护基层民主健康发展。

    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大代表做好工作,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础。每个人大代表都要深入学习和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依法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以实际行动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挥积极作用。

    (作者系玉林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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