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龙

新闻

财经

体育

科技

文教

娱乐

生活

健康

家居

人才

旅游

政务

八桂

短信

社区

首 页  报社简介  广告特刊  特别专题  本站服务  精彩收藏 

 
 

当前位置: 玉林日报首页 -->> 综合副刊 -->>法制道德 -->> 正文
 
 

忠诚铸法魂 热血写华章

(ylrb.gxnews.com.cn 玉林日报 2008年01月22日10:13:06)

 
     
 

———记“全区十佳法院”玉州区人民法院

□本报记者 潘静新 通讯员 庞志森 

    玉州区法院地处玉林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由于辖区面积广,人口多,案件数量历年居全市之首。但该院审判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团结一心,顽强拼搏,每年都能完成繁重的审判和执行工作任务,确保一方平安,促进当地经济社会持续和谐发展。该院多次获得了“全区法院系统文明窗口”荣誉称号;2007年该院被评为“全区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集体”;最近又被评为“全区十佳法院”。

    科学统筹,解决了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

    该院每年受理的案件数量居高不下,平均每年受理各类案件近4000件,约占全市六个基层法院案件总数的三分之一,而该院在一线的审判人员只有67人,审判任务十分繁重,案多人少的矛盾十分突出。在这种工作压力下,近年来该院先后有几位同志累病在工作岗位上。

    为此,该院科学安排、统筹兼顾,各审判业务庭根据本部门的特点对案件进行了科学合理的分配,审判人员之间相互配合,合理安排开庭时间。如刑庭采取每天上午集中安排开庭,下午由审判人员自己安排写法律文书,大大地提高了审判效率。

    为了保证案件在审限、执限内结案,全体审判人员发扬了艰苦拼搏的精神,每天加班加点工作。如执行庭的同志们经常在双休日或节假日搞执行,利用有利时机攻克了一件又一件的“骨头案”、“钉子案”。

    近几年来,该院每年结案超过100件的审判人员不少于10人,没有出现过一件超审限案件,也没有因审判执行工作引发过一起涉诉上访群体事件。

    创新窗口,化解矛盾

    立案庭是人民法院接待当事人的第一道窗口,也是法院案件审判的“总调度室”。

    该院立案庭在立案工作中采取“宽进严出”的方法,当事人申诉的案件,经审查后应当立案的都予以立案,进入再审程序进行审理,符合条件改判的则予以改判,维持原判决的,审判法官和负责立案人员耐心做好法律解释工作,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减少上访案件的发生。同时,在信访接待工作中,信访人员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意识,热情接待、耐心倾听,做到人人来访有接待,件件来信有回复,打消了许多当事人上访的念头。在立案庭还专门设立有便民书架,方便当事人查阅有关法律问题和文书格式;设立有公告栏进行诉讼流程指引,通过一系列便民措施,方便群众了解法院诉讼、执行过程,更好地保障当事人自身的合法权益。近年来,该院没有发生过一起因说服教育工作不到位而引发的涉法上访事件。

    为了搞好立案工作,玉州区法院在立案庭实行对全院案件电脑化管理,将所立的刑、民、执等案件信息全部录入电脑,提高审判效率,尽量缩短审限,并随时监督案件的流程,及时对案件进行催办、限办,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和杜绝超审限案件的存在。这种系统化、信息化的审判流程管理改变了传统落后的人工管理方式,强化了对审判行为的监督,缩短了案件审理时间,保证了公正、及时地解决当事人纠纷。玉州区法院立案庭多次被区高院授予“全区法院系统文明窗口”荣誉称号。

    重拳出击,维护稳定

    玉州区法院历年来始终坚持对违法犯罪活动重拳出击,确保了一方的长治久安。

    玉州区法院刑庭在刑事审判工作中认真执行“宽严相济”的政策,从重、从严、从快打击各类刑事犯罪。2004年以来,该院刑庭共审理各类刑事案件2784件4496人,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000多万元。2006年12月,审结了全市最大的非法传销案件,汤素花等33名被告人受到了法律的严惩,沉重的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该院在全市法院中率先成立了独立的审判机构——少年刑事审判庭。少年刑事审判庭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审判、缓刑监改工作的工作方法。几年来,该院判处的少年犯中,没有一起重新犯罪的。其中在缓刑犯中,有20名返校后担任了班干;少年犯潘某某被宣告缓刑后,回校认真学习,最后考上了桂林电子工业学院;少年犯钟某被宣告缓刑回校后,能尊敬老师、团结同学,遵守纪律,告别了“三室两厅”,学习进步快,被选为副班长。

    调判结合,构建和谐

    玉州区法院的民商事案件在整个玉林市占了极大的比重。多年来,玉州区法院积极探索妥善处理民商事案件的新路子。在审判工作中,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构建“大调解”的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的和谐。

    玉州区法院注重探索民事调解方法。把握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庭后调解等重点环节,灵活运用“冷热择机法”、“求同存异法”、“亲情感化法”、“案例提示法”、“现场清障法”等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法,使大量的民事纠纷通过调解的方式得到解决。如2006年受理的原告玉州区南江、城北等供销合作社与玉州区供销合作联社借款纠纷30件案中,该院法官采取了“求同存异法”,连续4天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核对账目、清算利息,最终说服双方当事人,使30件案得到成功调解。2004年以来,该院调解的案件没有一件当事人反悔的。

    该院还将调解工作引入到刑事审判、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中,最大限度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从而在全院形成了“大调解”格局。2007年3月份受理的周某与苏某货款纠纷执行一案中,执行法官就充分运用了调解的手段,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促使双方执行和解,最后,被执行人苏某在当天就履行了还款义务。据统计,近几年执行和解案件每年均占执行结案的30%以上。

    该院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作用,在各镇、街、村建立联系点,积极开展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共同建立人民调解网络。如该院玉林法庭每年都不定期到辖区为镇、村干部上法制培训课;南江法庭从2000年开始,每月20日均派员参加由街道主办的基层调解工作联席会,为人民调解员和治保主任上法制辅导课,提高他们调处纠纷能力,使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在运用调解方法审结案件的工作中,表现较为突出的是玉州区法院南江法庭副庭长文惠新。文惠新2006年的调解率为95%,2007年为98%。由于工作成绩突出,她2005年被评为“全区优秀女法官”、“全区法院民事审判调解能手”。2006年被评为广西法院“办案数量和质量竞赛、调解能手”; 2007年度被评为“全国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先进个人”和广西政法系统“百佳人民满意政法干警”。

    创新工作方法,力克“执行难”

    执行工作被称为法院“第一难”的工作。为了解决“执行难”问题,该院转变执行观念,改革和创新执行工作方法,依托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切实加大了执行工作力度,在解决“执行难”问题上取得了新进展,案件执结率、执行标的额、执结到位现金额明显上升,执行积案数进一步下降,执行工作平稳发展。几年来,依法执结了一大批执行案件,由于依法依规,没有引起过一起群体性上访闹事事件。为此,该院执行庭在2003年和2006年度两次荣立集体三等功。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打印页面】        【关闭窗口

 
 

Copyright (C) 2002 www.YLRB.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络技术支持:桂龙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