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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出轨闹离婚妻子依法巧取证
深山妇女维权记
□李则瑛
梁巧,这位居住在深山里的农村妇女,却能巧妙地运用法律知识,轻而易举地取得了丈夫出轨的有力证据,惩治了现代陈世美,从而很好地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不禁令人拍案叫绝。
梁巧是北流市清水口镇人,娇小玲珑的身材,一双眼睛虽然不是很迷人,但透着一股精干之气。2003年,26岁的她经人介绍认识了新荣镇六华村的黄津,六华村是新荣镇最偏僻的山村,但梁巧并未在乎这些,同年12月,她和黄津结婚了。婚后,夫妻俩同心同德,为增加家庭经济收入而共同努力着。梁巧还向娘家借了10000元钱给黄津买后驱动车搞运输,用以发家致富。梁巧曾怀孕过一次,因某种原因而流产了。2004年,夫妻俩双双到广东南海打工,虽在同一座城市,但二人相隔较远,一直过着牛郎织女般的生活。
因长期分居,梁巧没有再怀孕。黄津的家人、邻居便风言风语,说梁巧没有生育能力云云。黄津便以此为由多次提出离婚。凭女人敏锐的感觉,梁巧知道黄津在外一定有了第三者。她感觉到天好像都要塌下来了。痛定思痛后,她想,既然丈夫已出轨,这段婚姻已没有维持的必要了。初中毕业的她稍懂一些法律知识,加之新荣镇党委、政府、人大以及司法所经常送法下乡,梁巧借机向司法所咨询有关离婚的法律知识,懂得了请代理律师帮她出谋划策,并开始酝酿着在离婚时如何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通过调查,梁巧知道黄津在外面确实有了第三者,且已生有一个未满一周岁的男孩。于是她不动声色,假装主动和黄津谈离婚的相关事宜,约黄津及其第三者到时代购物广场见面,与此同时叫人偷偷从旁边拍下第三者及黄津儿子的照片,作为黄津出轨的有力证据。一切准备就绪后,她理直气壮地对黄津说:“你想让我跟你离婚,可以,但你得赔偿我60000元钱的青春损失费。否则,我告你重婚罪。你看着办吧。”
双方因离婚的事各执己见,互不相让,遂到新荣镇司法所请求调解。李观凤所长对他俩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悉之以法。经过李所长苦口婆心的劝解,最后双方协议离婚,黄津愿意赔偿给梁巧38000元钱作为精神抚慰费,夫妻共同财产平分,梁巧放弃对黄津重婚罪的控诉。
在离婚率越来越高的今天,有不少农村妇女分文未得就挨丈夫扫地出门。梁巧这位深山妇女懂得了依法维权,这难道不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一大进步吗?但愿农村的妇女也多学习法律知识,当婚姻遭遇变故时,别忘了拿起法律的武器,切实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因涉及个人隐私,文中黄津、梁巧均为化名)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