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皮者被判拘役并处罚金
本报讯(记者叶万松 通讯员梁日新 何业成) 容州镇五一村村民张某为了出卖一株格木,用勾刀把这株格木根部的树皮剥掉,致使这株格木枯死。日前,张某被容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03年4月,张某为了把位于容州镇五一村云龙水井头山场上的一株格木出卖,用勾刀把这株格木根部的树皮剥掉。后被群众发现并报森林公安,林业技术人员于当年8月27日对这株格木做出鉴定:这株格木从茎基部被剥光树皮达木质部,已无法再输送营养和水分;2007年9月14日再次鉴定:这株格木已枯死。这株格木属国家重点保护二级野生植物。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用勾刀剥树皮的方法,致一株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枯死,其行为已触犯国家刑律,构成非法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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