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叶万松 通讯员 钟平)家住玉林市玉州区的罗继平本来游手好闲,遇见同样好吃懒做的徐桂兰后,两人一拍即合,便打起了以介绍婚姻为由实施诈骗他人彩礼金的鬼主意。这是北流法院在近日审理的一件诈骗案中审出的事。
2005年1月,罗继平(当时自称罗伟)充当媒人,将徐桂兰(当时自称马英)介绍给兴业的龚某,徐桂兰自称同意嫁给龚某,以礼金名义骗去龚某4800元。徐桂兰在龚某家住了十几天后,以回娘家喝他人的喜酒为由,还向龚某家人要了200元钱后就黄鹤一去不复返了。
2006年10月5日,罗继平伙同徐桂兰商量好后,以介绍婚姻为名认识了北流的黄某,同月24日便以要礼金的名义,骗取了黄某4800,黄某与徐桂兰办了结婚酒,但没有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不久,徐桂兰便离开了黄某家,离开时还将黄某家的一辆大阳牌摩托车骗走。
2006年12月,罗继平以同样手段,将徐桂兰介绍给兴业的冯某,骗取了冯某的礼金8000元,这次行骗中,徐桂兰也同样和冯某办了结婚酒,还在冯某家生活了二十多天,之后就以家中父亲有病,要回家照顾父亲和帮家人干活为由离开了冯某家。
其实,徐桂兰自己已经结过一次婚,并且已经是3个孩子的母亲了,这是她自己承认了的,但在法院庭审中,罗继平仍百般抵赖,称这是正常的婚介行为,不存在诈骗。主办法官让其解释,为何罗继平“介绍”的后两次谈婚是交替进行,且在相近的日子都办了结婚酒时,罗继平无法自圆其说!在确凿的证据面前,罗继平只能低头认罪!
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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