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某校老师梁某秘密开赌场并借放高利贷,追债不成菜刀伤人,在法庭的十几次的提讯中,始终否认自己有过故意伤害的犯罪行为——
故意伤害玩起“零口供” 法院明查照样判徒刑
□本报记者 叶万松 通讯员 刘一帆
曾经,在一些犯罪分子中流行这样一句话:“抗拒交代回家过年,老实交代牢底坐穿”。在 2007年12月3日,北流市人民法院就公开宣判了一件十分特殊的故意伤害案,被告人梁某坚决否认伤害过被害人,在“零口供”的情况下,北流法院还是利用掌握到的充分的证据把他送进了监狱。
追债不成菜刀伤人
今年33岁的梁某是北流市城区人,由于长得比较高大,一直在城区某校担任体育老师,但微薄的教师工资未能满足其逐渐膨胀的欲望,于是在朋友的引导下,他秘密开了一家赌场并借放高利贷为名捞起了“偏财”。2005年4月的一天,胡某在其开的赌场赌博,输了10000多元,当时胡某没那么多钱,就一直拖着。梁某“收数”时发现找不到胡某了,就追介绍胡某来赌博的黄某勇偿还赌债。黄某勇以不是自己借款为由,不承认10000多元赌债。2006年9月7日中午,胡某依旧没有出现,梁某伙同另一男青年(在逃),一起来到了黄某勇家里。梁某先问了一句:“我那笔钱怎么样了。”黄某勇说:“我没有欠你的钱。”梁某当即快步走进厨房拿出一把菜刀朝黄某勇头部、腹部砍去,顿时黄某血流满面,夺门而逃。梁某与同来的那个人继续追赶,追上后又用木凳狠狠地敲了黄某勇的头部几下。直至黄某浑身是血倒晕在地上,他们两人才驾车逃走。
为逃惩罚企图“私了”
黄某勇受伤后被人送往医院,经抢救虽然保住了生命,但由于左脚和腰部裂伤,造成肝出血、腹部积血,经法医鉴定,黄某勇的伤情构成了十级残疾。黄某勇住院12天,共用去医疗费10000多元。
梁某得知黄某勇十级残疾后,也意识到了这件事的严重性,于是在2007年4月份,梁某找来中间人亚非,当时对他说,黄某勇欠了他的钱,多次追收都没有收到。后来就去黄某勇家把他打了一顿,现在想叫其帮问问黄某勇是否愿意“私了”。话传到后,黄某勇没有答复。
梁某菜刀伤人的事很快在社会上传开了,学校也将其辞退了,梁某终日惴惴不安,担心黄某勇把这件事报告公安局。于是一面安排他的朋友亚瘦等三人监视黄某勇的行踪,一面寻找机会与其单独协商,但他们的一举一动早已引起了公安机关的注意。2007年4月21日晚,亚瘦等人在监视黄某勇过程中被公安机关带回派出所问话。
“零口供”仍把他送进了监狱
根据亚瘦三人提供的线索,梁某很快被逮捕了。北流市检察院指控梁某犯故意伤害罪,于2007年10月19日向北流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北流市人民法院于2007年11月8日公开审理了此案,在庭上,被告人梁某坚决咬定公诉机关指控的不是事实,其没有伤害过黄某勇,其不是黄某勇的赔偿义务人。在此之前对犯罪嫌疑人梁某的十几次的提讯中,他始终否认自己有过故意伤害的犯罪行为,该现象被称为“零口供”。即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只作无罪辩解,拒绝作有罪供述或保持沉默的情形。但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北流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梁某故意非法伤害他人的身体健康致重伤的行为,已构成了故意伤害罪,虽然梁某辨称公诉机关指控的不是事实,其没有伤害过黄某勇,其不是黄某勇的赔偿义务人,但经查黄某勇的陈诉和目击证人的证言及辨认,被告人互相认识的证人证言均证实梁某持刀砍黄某勇,证人对被告人有作案的动机及时间亦作了印证,因此,该院对梁某的辩解与查明的事实不符,不予采信。由于梁某的行为而使黄某勇遭受经济损失,除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外,还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遂对梁某作出了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赔偿黄某勇经济损失39005.64元的判决。
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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