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白县公安局狠抓执法质量工作纪实
□本报记者 潘静新
群众看公安,关键看执法。执法质量的高低反映出民警的素质,也反映出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力度、打击犯罪的准确度。近年来,博白县公安局党委紧扣执法质量这条公安工作的生命线,创新执法机制,完善执法制度,强化日常监督,规范执法活动,进一步做好案件审核把关、复议应诉、国家赔偿等工作,强化执法指导和服务,全面提高执法办案水平,提升了队伍形象,使各项公安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从今年1月到11月底,全局无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在刚刚结束的上级公安机关执法质量年度考核中,该局的执法质量达到优秀档次。
形象缘自公正
多年来,受种种因素的影响,执法基础台账不全,刑事执法活动不规范、随意性大,治安行政处罚重实体轻程序等现象在基层公安机关不同程度地存在。因执法不当、执法质量不高而引起群众性事件苗头和群体性事件的事例在全国各地屡见不鲜。有的群众为了伸冤到处上访,有的受害人直接向法院起诉,将公安机关推上被告席。结果,不仅耗费了公安机关大量精力物力,又影响了公安机关的声誉。
为从根本上堵截这一状况,重新树立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执法的良好形象,做到坚决准确有质量地打击违法犯罪,博白县公安局党委明确了局领导、执法部门、岗位民警的三级执法责任,确定了执法工作的目标和要求;打出了“对法律负责,让人民满意”的口号;建立健全了执法责任制,推行行政执法首问责任制、民警办案责任制和行政资格认证制度等一批实体制度和程序制度,强化了执法工作的规范化、正规化和制度化建设。通过对办案质量的平时考评,进行全程跟踪监督,从中发现执法问题,督促执法办案单位认真整改。
为使执法责任落到实处,博白县公安局党委坚持定期组织执法检查或专项治理,及时发现、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了“一案一表一评”制度,将日常的执法检查与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合二为一,实行“每月一查、每季一检、半年一评”的方法,开展自评、复评,实行执法全过程跟踪考评深化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对各执法单位办理的案件进行抽检,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指导纠正,并当场对办案单位的领导和民警问责。目前,执法质量的好坏已经成了博白县公安局衡量各办案单位工作优劣的一把硬“尺子”。
由于博白县公安局党委动真碰硬,全县公安机关形成了你追我赶狠抓执法质量的良好竞争氛围。广大民警的法治意识明显增强,留置室管理混乱、办理“人情案”、“关系案”、滥用自由裁量权等问题基本解决,治安行政执法更加规范,案件质量明显提高;促进了公安队伍建设,全县民警执法过错案件明显减少。
透明来自公开
走进博白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照片名字上墙上桌,制度规范,办案程序、服务项目一目了然,给人一种清新扑面的感觉;民警坐堂接待一丝不苟,处警办案迅捷果断,一种人性化管理环境洋溢其间。
这只是博白县公安局几十个“窗口”之一。“阳光操作”正在成为博白县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的工作方式。
为了及时发现执法问题,防止和及时纠正错误的执法行为,博白县公安局在有执法职责的基层科、所、队设置1至2名专(兼)职法制员,对本单位办理的每一起刑事、行政案件进行事前审核,监督把关,以此实现了监督“关口”前移,构筑执法质量的第一道防线。法制员由基层推荐,县公安局统一培训、考试,授予法制员资格,基层领导研究聘任。截至目前,全局获得法制员资格的民警有86名。法制员制度实施以来,各级法制员共审核案件2.8万余起,纠错1200余处。在今年执法质量考核评议中,90%以上的满分卷都经过法制员审核把关。
作为公安执法工作的“细胞”,个案质量的好坏成为牵动全局的“一发”。博白县公安局全面实行个案质量评判制度,每月对评判结果进行通报公示,奖优罚劣,并长期、广泛地开展评选“办案能手”、“文明执法单位”、“优秀执法民警”等评比活动,一批懂业务、精法律的“法治型”民警被推上了执法第一线,成为主侦、主办案件的“指挥官”。
外部的监督制约和内部的自我改良同样重要。博白县公安局党委建立了警务公开制度、向人大代表征询意见制度、特邀监督员制度、信息公开制度、警民联系制度、受理立案回告制度、案件回访制度和领导信访接待制度等,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政法委、检察院、法院、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
在全方位的监督机制的制约下,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得到了最大限度的公开,刑事执法“三公开”、治安处罚和交通事故公开裁决、行政复议公开审理等制度的推行,让透明执法朝着公开、公正、公平迈出了更加坚实的一步。
信任出自公平
目前,治安形势比较严峻,公安队伍同样面临各种各样的诱惑,抓好执法质量,是管理队伍、严防队伍出问题的关键之关键,只要有一个环节不注意或疏忽就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影响,如该起诉不起诉,该报捕不报捕,群众就会认为“公安不公平”。每个小环节都是管理队伍的重大问题。抓队伍、抓质量,博白县公安局党委对此有着坚不可摧的决心。
博白县公安局党委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队伍教育管理的长效机制建设集合起来,一方面建立了民警执法档案,对每位民警的执法行为进行详细记录,实行动态管理,另一方面建立了思想政治定期分析制度,对民警的法治理念进行跟踪观察,如思想上出现偏差,就对其进行及时的纠正和警告,防范在先。
该局还制订了《博白县公安局案件审核规定》,对审核原则、范围、内容、程序和责任作了明确的规定,使案件法律审核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同时,积极开展个案监督工作,维护执法的公正性,开展重大、疑难、影响较大案件的庭审旁听活动,提高执法水平,开展案件点评,促进执法质量,巩固和深化专项整改成果,有效地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通过加强案件审核、专案调查、专题调研等多种方式,完善公安机关内部个案执法监督制度和程序。
记者在采访群众时,他们多次提到博白县公安局对群众信访工作的重视,特别是凡涉及到执法方面的反映,局里都组织认真的讨论和研究。局领导与办案民警邀请案件当事人在办案单位一起研究疑难案件、探讨解决的办法是该局执法形式的创新。刘德山局长在该局城南派出所召开了三次同一案件的有当事人参加的案件会诊会被群众传为佳话。该局一位中层领导告诉记者,这实际上反映了博白县公安局执法理念的转变,如何对一件案件公正处理,运用法律手段为老百姓办事、撑腰,不仅考量民警的执法水平,还考量我们的大局观和智慧。
如今,一个透明、高效、公正的公安执法体制正在博白县公安局形成,一个阳光执法平台正逐步构筑在人民的心中。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