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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隐瞒病情 病发导致离异

(ylrb.gxnews.com.cn 玉林日报 2007年12月11日10:16:17)

 
     
 

    为娶妻过门,黎某与家人婚前欺瞒女方其患精神病史。婚后,黎某精神病复发,长期暗地吃药被发现,男方仍旧坚决否认是婚前患病,夫妻感情为此破裂,妻子李某不忍男方欺骗行为,一纸诉状请求法院判决离婚。近日,玉州区法院福绵法庭受理此案后,依法判决准许两人离婚。

    黎某与李某2002年8月经人介绍认识恋爱,2003年1月9日进行结婚,由于婚前认识时间短,相互了解不够深,李某未发现男方黎某患精神病症状。婚后,李某发现黎某经常晚上偷偷服药,当她询问黎某为什么经常吃药,吃的是什么药的时候,黎某总推说是吃维生素片补充营养。但在过了不久后,黎某精神病复发,在李某面前发生精神与行为怪异的症状,李某向男方求证病史,男方却不承认婚前患精神病。为此,原、被告经常发生争吵并分居至今。后李某偶然发现黎某在婚前到医院治疗精神病的疾病证明及医疗化验证据单等,才证实黎某确实在婚前有精神病史,欺瞒了自己。因此,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该婚姻无效。

    法院认为,原、被告虽然是自由恋爱,但是,双方恋爱的时间短,互相了解不够深,婚姻基础不够好,结婚后也没有建立良好的夫妻感情,并且,被告婚前患精神病,婚后复发,经医治,未能治愈,所以,李某请求离婚的理由成立,法院应予准许;因被告患病尚未治愈,不能照顾自己,无正常工作,无固定收入,法院判决两人婚生女由原告抚养。 (文昭熹)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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