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是福绵管理区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一周年的日子,该中心成立时间虽然不长,但是其热情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所取得的成绩,却得到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的称道。该中心成立一年来,共办理了欠薪、交通事故赔偿、工伤等法律援助案件26件,为弱势群体维权提供有力的保障。
法院判决成白条 法援施援手终得赔偿
今年3月23日,福绵镇水岭村的王付远,怀揣一纸法院的判决书满脸愁容地来到福绵区法援中心。原来,2002年11月10日,王付远驾驶一辆摩托车由玉林往福绵方向行驶,行至玉福公路枥木路段附近,被一辆不遵守右侧通行的轿车碰倒,造成王付远受伤,双方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经玉林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处理,认定对方的小车司机黎某登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王付远无责任。王付远在事故中造成左股骨、胫腓骨、尺骨开放性骨折;左下肢多处软组织裂伤并胫前动脉、腓浅神经挫伤;脑挫裂伤;失血性休克。住院治疗63天,用去医疗费28658元。经交警部门调解两次,均无法达成赔偿协议。王付远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2003年6月26日,玉州区法院判决司机黎某登和车主陈某某(广东人)赔偿王付远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合计31029.32元。但是,法院判决后,该判决没有得到履行。听说福绵区成立了法律援助中心,王付远怀着一线希望找上门来。没想到法援中心马上受理了他的案件,并指派法律工作者无偿为他提供法律服务。4月23日,法律工作者终于做通了肇事司机的工作,法援中心找来双方进行协商,最后肇事司机愿意赔偿法院判决款项的70%,即23408.22元。鉴于肇事司机支付能力有限,双方商定,赔偿款采取分期支付,每年不少于2500元,于2015年年底前支付完毕。协议书签订完毕,黎某登当即支付了2007年的款项。
外地“杨白劳” 法援为其讨公道
福绵区法律援助中心与劳动部门紧密联合,主动跟劳动部门打招呼:凡是有欠薪等弱势群体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法援中心一概该援尽援,共同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今年5月下旬,有6个百色籍的农民工到福绵区劳动部门反映:他们中有一个杨姓工友因为工伤,治疗花去2700元,但是,企业主不认为杨姓工友是工伤,治疗费用要从杨姓等6个人的工资中扣减。6个外地农民工找到劳动部门后,劳动部门及时向法援中心打招呼,法援中心马上介入,和劳动部门联合,开展为外地农民工维权取证等工作,经过双方的共同努力,认定杨姓工友是工伤,并通过劳动仲裁的形式,促使企业主支付了医药费,并于6月5日前全部补发拖欠的6个农民工的工资。
(田辉钰)
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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