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日报社关于评选2007年度《玉林日报》通讯报道
先进集体和十佳通讯员、优秀通讯员、先进通讯员的通知
(不另行文)
各县(市、区)党委(工委)宣传部,市直各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全党办报、群众办报”的方针,进一步做好通联工作,鼓励通讯员给《玉林日报》多写稿、写好稿,把报纸办得更好,玉林日报社决定开展2007年度《玉林日报》通讯报道先进集体和十佳通讯员、优秀通讯员、先进通讯员评选活动。现将评选范围、条件、办法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通讯报道先进集体评选范围:玉林市直和各县(市)区2007年度积极为《玉林日报》写稿的单位(含中央和自治区驻玉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驻玉部队)均可参加评选。
2.十佳通讯员、优秀通讯员、先进通讯员评选范围:2007年度积极为《玉林日报》写稿的通讯员均可参加评选。
二、通讯报道先进集体参评条件
1.组织健全,重视通讯报道和《玉林日报》发行工作。本单位设有固定的通讯报道组织,并配备专职新闻干事。基层通讯网络健全,拥有一支政治业务素质较好的通讯员队伍,经常组织通讯员学习,进行业务培训。积极做好《玉林日报》发行工作,开展群众性读报、评报、用报活动。
2.写稿踊跃,见报篇数多,质量高,没有失实报道和重大差错。大县年见报稿不低于700篇,中等县年见报稿不低于600篇,小县年见报稿不低于400篇。市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学校年见报稿不低于30篇。
三、十佳通讯员、优秀通讯员、先进通讯员参评条件
1.新闻报道成绩显著。凡2006年12月1日至2007年11月30日在《玉林日报》(含玉林日报社主办的《通讯员之友》)上发表各种体裁(以新闻为主,兼顾其他体裁)稿件12篇(幅)以上者,均可参评十佳、优秀、先进通讯员。
2.讲政治,讲正气,有良好的采访作风,恪守新闻职业道德,责任心强,思想品德好,无失实报道,无抄袭行为和无责任差错现象。专职通讯干事为本县(市)区、本单位的通讯报道、网络建设、通讯员培训、《玉林日报》发行做出突出贡献,关心支持报社各项工作。
四、评选名额
1.通讯报道先进集体设特等奖2名、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25名。
2.十佳通讯员10名。
3.优秀通讯员、先进通讯员名额由报社择优评定。
五、评选时间安排及要求
1.市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驻玉部队于2007年12月20日前到玉林日报社总编办公室领取《2007年度玉林日报通讯报道先进集体申报表》和《2007年度玉林日报十佳优秀先进通讯员申报表》。各县(市)区的单位和通讯员请与县(市)区委宣传部联系领取《2007年度玉林日报通讯报道先进集体申报表》和《2007年度玉林日报十佳优秀先进通讯员申报表》。或登陆玉林日报网站(http//www.ylrb.com.cn)下载表格填写。
2.符合评选条件者,由个人填写评选申报表,并经所在单位或县(市)区委宣传部审核盖章后,于2008年1月8日前寄(送)玉林日报社总编办公室复核,逾期不候。
3.各县(市)区申报通讯报道先进集体由县(市)区委宣传部负责填写申报表,玉林市直单位申报通讯报道先进集体由各申报单位对照评选条件填写申报表,并于2008年1月8日前寄(送)玉林日报社总编办公室复核,最后由报社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综合评定。
4.填写申报表时,请如实填写,不准弄虚作假,盲目填报,经审核发现有弄虚作假的,一律作废并取消参评资格。
5.玉林日报社将于2008年1月下旬召开表彰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获奖名单将于表彰会后在《玉林日报》上公布。
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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