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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醒:别把驾照“捂”没了

(ylrb.gxnews.com.cn 玉林日报 2007年11月14日15:13:56)

 
     
 

    市民伍先生近日到车管部门更换驾驶证,民警告诉他:好险,再过几天就换不了啦,即使重新报考,也只能等两年以后。

    《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和使用规定》中规定,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者持有大型客车A1、牵引车A2、城市公交车A3、中型客车B1、大型货车B2准驾车型的,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将被注销驾驶证。全国启动新版驾驶证,在新版驾驶证年度审验中,车管所对所有到期的驾驶证必须换证。因此,希望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应对自己驾驶证的有效期限加以重视,别把驾照“捂”没了。

    玉林读者 林增崇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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