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惠新一直在基层法庭工作,十几年来,文惠新没有办过—件错案,没有一件违法违纪案件。近几年来,经她审理的各类民商事案1000余件,调解率均达80%以上,去年她连获“全国民商事审判先进个人”和“全国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先进个人”两项荣誉。
执著追求——以公正的名义
——记玉州区南江法庭副庭长文惠新
□本报记者 叶万松 通讯员 卢锦艳 庞志森
一位普普通通的知识女性,一直在法院基层法庭工作;17年的法官生涯,她公正审理民商事官司1000 多件。
她,就是文惠新,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南江人民法庭的副庭长。今年38岁的文惠新,自从1990年进入法院系统工作以来,靠着对法院审判事业的执著追求,以及对人民群众的满腔热忱,十几年来一直在基层法庭工作,在最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
面对说情:
请相信法律
文惠新是从农村走出来的,她自己常说:我是农民的女儿!作为农民女儿的文惠新深知农民不到不得已是不会到法庭,也更不会找人说情。因此在办案中她总会遇到朋友、同事、老师、亲戚说情,拒绝人情是件很难办的事,但文惠新有自己的一套办法。朋友来说情,她采用说服的方法,委婉地拒绝,这样既不伤害感情又让说情者心服口服地放弃了最初的目的。亲朋好友找上门,文惠新就劝说他们,“要相信法院,相信每一个法官” 。
南江法庭管辖的玉州区城西街道林村,是她舅舅的家乡,一开始,凡有林村的案件在文惠新手里办理,总会有人托她舅舅说情。在办理一件相邻权纠纷案时,原告与被告是叔侄关系,因为房屋滴水发生纠纷,经村里处理不下,诉到法庭。被告了解到是文惠新承办,便托她舅舅去说情,被文惠新回绝了,从此以后,他舅舅再也不敢帮人说情,其他亲戚也不敢来找她说情。
民商事审判,既与人打交道,也与钱物打交道,容易受到不正之风的干扰和侵蚀,一旦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就很难正确行使手中的审判权力。多年来,她严格遵守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一次又一次地拒绝了当事人给的钱物。文惠新一直挂在嘴边的话说: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金奖银奖不如老百姓的夸奖。”
面对家人:
欠下的情太多
记者在采访文惠新的同事时,同事们都说:这些年她是下了很大的努力克服家庭困难的。
1991年,她的第一个儿子出生了,随着儿子的出生,也注定了她的人生要比其他人要付出很多。她的儿子一出生便被确诊为先天心脏病,有先天愚型。这一打击,使得本来就活泼的她曾一度消沉,后来是法官的职责又使她重新振作起来。儿子生病住院,她也从未影响工作,只是委托母亲照顾。对病残儿的照顾,是要付出比普通母亲很多很多的。在1992年和1993年这两年中因为工作需要,文惠新常常是下村办案,一下就是连续一个月,均是很早出发,晚上八九点钟才回来。为了不影响工作,她狠心把儿子送到农村由母亲照顾。当时她的做法很多旁人不理解,就算是家婆也误会,她只能默默忍受,直到后来家婆才理解。为了弥补自己作为母亲的责任,文惠新只能是每周周末回到老家陪儿子一天。1993年4月因为出差,儿子生病住院也没有能在身边陪伴,后来儿子病情转坏,医院发了病危通知,可家人也不敢在电话中告知她,等出差回来知晓后,只是抱着儿子哭个不停。
随着玉林经济的发展,审判工作的任务也越来越重,每年办理案件数量也越来越多。国家富裕了,可她的家庭并不富裕,儿子的病花去家庭收入的大部分,又碰上爱人的大哥去世,侄女、侄儿年幼需要照顾,家婆年老多病,一家的重担都落在文惠新的身上,面对种种压力,她从不因家庭的困难而影响工作。在家里出现困难时,也从未向单位提出任何照顾和帮助,都是自己克服,十几年来更未接受过当事人的一分钱。
面对弱者:
别人的事就像自己的事
文惠新是一名女法官,对妇儿、弱者,她特别敏感,总想把案件当作办自己的事情一样办好。对于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她积极给予法律援助,办理诉讼费减、缓、免等手续。对于涉及“三农”、妇女、老人、未成年等弱势群体的案件,她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及时维护他们的权益。
2005年春节过后刚上班,70多岁的老人高惠芳拿着一些玉林的土特产米花、炒米来到南江法庭一定要送给法官文惠新,感谢文惠新为她所做的一切。老人两年前因子女不赡养来到法庭,正是通过文惠新的调解做通了她儿子的思想工作,使她儿子能尽赡养之义务,使她能安享晚年,出于感激,连续两年春节都来感谢法官。去年5月中旬,玉柴的陈某状告他父亲未尽抚养义务,在了解到他在外地读书,学费是借老师的钱的情形后,她立即停办别的案件,率先立案,并为陈某做出了先于执行的裁定,为他解决燃眉之急。
2006年6月一名老妇人面带倦容来到法院,由于心理作用只愿找女法官。文惠新热情接待了她。原来是老妇人要离婚,但害怕被所在单位和邻居知道笑话。交谈中知道老妇人并不真正想离婚,是在老伴常喝酒,酒后乱发脾气并骂人,又参与一些赌博,劝说无奈情况下才提出的。了解到这情况,文惠新着手做两个人的思想工作,男方认识到老伴对自己的一片真心,自愿写了保证书,两人和好如初。
面对案件:
沉着冷静对待
法庭的案子多且琐碎,有的涉及土地承包的,有的是邻里纠纷等看似“鸡毛蒜皮”的“小”事,有些是当事人“不蒸馒头争口气”等事情。法官办案有时很难分清是非,尤其是一些民事案件很难把双方都“摆平”,法官工作难以被普通群众认可。文惠新在办案中遇到很多棘手的事情,但她细心部署,娴熟运用司法技巧,一一进行化解。她坚持以调为主,调判结合的方式,让当事人服判息诉,即使是当事人双方冲突非常激烈的案件,也能使双方都满意。
文惠新在辖区内的南江镇13条村庄和城西镇的9条村庄的每一个角落都留下了她的足迹。17年的基层法庭工作,像这样的案件经文惠新手办理结案的不计其数。文惠新在工作中,处处体现司法为民的思想,切实做到亲民、便民、利民,平等对待当事人,热情接待当事人,耐心说服当事人,把人民满意作为评价案件是否公正的最高标准。
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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