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伟雄
当前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有了很大推进,促进了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和谐发展。同时,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不断实践探索。
一、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实践
近年来,我市非公企业党建工作长足发展,形成了非公企业经济发展与党建工作相互促进、相互推动、同频共振的良好局面。目前,全市有73%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达到“五个好”目标要求。
(一)从创新机制入手,切实加强对非公党建工作帮扶指导。重点是建立健全三项帮扶指导工作机制。一是建立了党员领导干部非公企业党建联系点制度。市四家班子党员领导和各县(市、区)党委处级党员领导都联系1—2家“两新”组织。2007年,市、县党委组织部还在全市未建立党组织的109家规模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了联系点,直接进行指导。二是建立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成立由组织部门牵头,宣传、统战、工会、共青团、工商、税务、劳动和社会保障、环保、公安、计生等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定期研究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建立了指导工作制度。向已建立党组织和未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和联络员,加强与业主的沟通和交流,掌握党员思想动态,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党建工作。全市共向2990家非公有制企业派驻党建指导员和联络员3217人,已建立党组织的100%派驻了党建联络员,没建立组织的也100%派驻了党建指导员。
(二)从创新模式入手,着力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在单独组建、联合组建的基础上,主要采取了选派支书组建、产业链组建、行业联合组建、招聘党员组建、挂靠联合组建等五种新模式,在非公企业建立党组织,扩大了党的覆盖面。目前,全市已有536家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了党组织339个,其中有217家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了党组织,占全市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的96.5%。今年1至8月,有101家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了党组织,占全市109家应建立党组织的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的92.7%。
(三)从创新载体入手,不断增强非公党建工作活力。结合实际,创设了两项活动载体,使非公党建工作为企业所需要、为业主所支持、为职工所拥护。一是开展“三联三建”活动。组织机关党组织与“两新”组织党组织联动,建立党组织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党建联络员(党建指导员)和“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与业主联谊,建立支持互信的工作基础;机关党员与“两新”组织党员联心,建立互帮共进的工作格局。全市共有387个机关单位党组织322个“两新”组织联动,390名党建联络员、党建指导员和“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与373名业主联谊,1600名机关党员与1145名“两新”组织党员联心。机关党组织、机关党员和党建联络员、党建指导员每季度开展联建活动一次以上,有效地解决了新形势下“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组织难组建、党员难发展、作用难发挥、管理难理顺、经费难保障等突出问题。二是开展“三培养三促进”活动。注重把非公企业生产经营骨干培养入党,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骨干和经营管理层,把优秀党员培养为党务工作者特别是党组织书记,进一步促进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发挥,促进党员队伍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促进“两新”组织又好又快发展。今年以来,全市在“两新”组织中培养了入党积极分子696名,比去年同期增长16%;发展党员167名,增长17.6%,其中发展了135名“两新”组织的生产经营骨干加入党组织;已把112名党员培养成为“两新”组织的生产经营骨干,把160名“两新”组织中的优秀党员确定为党务后备干部培养。如玉林燕京公司党支部通过“三培养三促进”活动,已有70名生产骨干递交了入党申请书,今年发展了党员16名。
二、当前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应把握的特点和原则
(一)正确把握非公企业组建党组织的四性
一是经济成分不同,构成了组建的独立性。经济组织作为市场的微观主体,在法律上具有独立性。非公企业与政府不存在资产隶属关系,因而独立性更显突出。同时,非公企业因产权性质各异,行业分布广泛,规模大小不一,一些党组织面对执政资源难以进入非公企业,找不到开展党建工作的“抓手”。党建工作的方式和手段不适应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需要。
二是业主认识不同,构成了组建的复杂性。非公企业变动频繁,生产经营不稳定,企业寿命周期较短。同时,业主的思想观念、意识形态等差异甚大,使得一些企业党组织即使组建起来也难以巩固,直接影响到党建工作的稳定和连续。
三是员工来源不同,构成了组建的变动性。由于非公企业投资主体的多样性,也带来了从业人员队伍构成、思想观念、就业形式的多样性,使得非公企业很难在一定时期内稳定地保持3名以上正式党员。部分党员不愿意暴露身份,成为“隐性党员”、“口袋党员”。
四是企业形式不同,构成了组建的多样性。非公企业组织形式多样化,有股份企业、合作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再有非公企业规模大小不一,场地分散,工作时间灵活,在非公企业建立党组织没有统一的、固定的模式可循,只能因地制宜、因企而异,采取灵活多样的组建方式。
(二) 正确把握非公企业党建的三条原则
一是法律至上的原则。《公司法》第十九条规定从法理上为非公企业党建提供有利的保障。非公企业党组织必须切实增强遵守法律、运用法律的意识,坚持依法办事,自觉地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依法建党,依法党建”应该成为所有非公企业党建必须遵循的原则。
二是服务优先的原则。评价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最根本的一条标准就是看党建工作和企业生产经营的结合程度。非公党建工作只有做到为企业所需要、为业主所支持、为职工所拥护、为党员所欢迎,才能不断提高党组织在企业中的地位和影响。
三是以人为本的原则。党建工作的本质是做人的工作,这就要求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必须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注意研究人、尊重人。抓住这一关键,才能壮大党在非公领域中的力量。
三、进一步推进我市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对策
1.狠抓组建工作,进一步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非公有制企业中党组织的覆盖面小,是制约当前非公党建工作的主要因素。因此,当务之急是加大组建力度,力争从业人员在50名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有党员,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和规模以上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都建立党组织。一是不断创新组建模式。要采取区域联建、多企联合、挂靠村(居)等方式,把零星的、个别的党员联合起来,组建联合支部;要采取区域共建、行业连锁等形式把工业园区、集贸市场中的党员组织起来,组建区域支部或行业支部;要按照“三同步”的原则抓好企业改制过程中和改制结束后的党建工作,加强对改组后的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设置升格和整顿调整的指导工作,确保党组织正常活动不受影响。二是处理好加快组建与保证质量的关系,防止出现党组织组建后的前紧后松、名存实亡的现象发生。对已建的党组织,要根据党员人数的变化而适时调整组织机构,不能让党组织长期有名无实。三是要以有利于党组织开展活动、有利于促进企业发展为原则,进一步理顺非公企业党组织隶属管理关系。
2.狠抓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力量。选好用好党务工作者,是抓好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关键。一是创新选配方式。探索面向全社会选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新途径,进一步选准配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负责人。要把党组织书记的教育纳入到各级党组织教育培训的整体规划之中,定期组织教育培训,提高非公企业党务工作者开展党建工作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二是加大党建指导员选派力度。向非公企业选派党建指导员,是经过实践证明了的有效措施。要继续加大推行力度,注意总结经验,做好完善和提高工作。三是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要积极运用在先进性教育活动创造的“党员先锋岗”、“党员先进性公示承诺”等好经验,不断拓宽党员提高素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渠道。
3.狠抓载体创新,进一步发挥党组织的作用。一方面要围绕促进企业生产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企业文化建设、加强非公人才工作,找准抓手,积极开展各类党建主题活动,不断丰富党建工作内涵,使党建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和适用性。另一方面要按照“为企业所需要、为业主所支持、为职工所拥护、为党员所欢迎”要求,不断创新党组织的工作方式和活动方式,以创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示范点为重点,进一步抓好“三联三建”工作,深入推进“三培养三促进”活动,切实增强非公党建工作的影响力和作用力。
4.狠抓机制完善,进一步增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活力。 一是完善管抓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基层党委抓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度、领导干部联系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制度、定期会商研讨非公企业党建制度等,切实增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领导责任。二是完善党群资源整合联动机制。大力推进“党建带工建”、“党建带团建”和“党建带妇建”工作,建立组织建设联动、工作部署联动、宣传发动联动、作用发挥联动、督促检查联动、考核奖惩联动的六联机制,进一步提高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
(作者系中共玉林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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