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来与一个根本不想和她结婚的男人同居,哭过闹过,但是郎心似铁,仍改变不了被抛弃的命运。12年的青春榨尽了汁水,却换来两手空空——
女人,请挺起你的腰杆
□本报记者 邹 江
12年前由于轻信,她轻率地与一位已婚男人同居,然后忍受着家乡人的白眼在寒风中生下儿子;本想子荣母贵一朝扶正,却是名分难求,反而落下个恶妇的称号,终被“丈夫”驱逐出家门,并一纸诉状把她告上北流法院,争夺小孩抚养权。在她人生最低谷时,北流妇联伸出援助之手,鼓励她依法抗争,终于赢得一审官司。
她叫刘美,一个31岁的百色女子,面容清秀,身材瘦弱。9月19日,当记者找到她时,她正在打工的餐馆洗碗,生活于她来说依然是艰难的,二审的官司不久也将开庭,但是乐观、开朗写在脸上,与3个月前悲伤、彷徨的她相比,很显然地变了个人。只有说起12年来不堪回首的过去,她才会低低地饮泣,她想以自己的经历告诉广大的妇女:要加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不仅要懂得争取,更要懂得怎样维护。
轻信无知酿大错
1995年,19岁的刘美来到广东中山打工,初来乍到,天真活泼的阿美很快认识了一批朋友,她所工作的车间的负责人阿锋就是其中一个。当时的阿锋23岁,高大、帅气,经常在工作之便尽可能照顾刘美,并写下一封封浪漫缠绵的情书,涉世未深的阿美读着这些文字是耳热心跳,芳心暗许。刘美爱上了阿锋。
热恋中,阿锋告诉刘美,自己是北流市西埌镇人,未婚,他要和阿美结婚生子,共度一生。刘美经不住阿峰的软缠硬磨,与他一起偷吃了禁果, 并且同居了。1996年8月,刘美发觉身体不对劲,到医院检查,她怀孕了!她对阿峰说,我们结婚吧!阿峰说,现在时机不合适,你还是打下来吧!刘不同意,阿峰在刘美的追问下一再拖延,但是刘美的肚子却一天天地大了起来。最后阿峰摊牌了,我已经结婚了,家有老婆和两个女儿,现在是不可能和你结婚的。犹如晴天霹雳,刘美当场发作,大吵大闹起来,阿峰丢下600元,撂下一句话,打不打胎由你,不听我的话以后的事情我就不管了。
刘美经过痛苦的思考还是决定把孩子生下来,她挺着大肚子独自回到广西百色的农村家。在闭塞的老家未婚先育是一件非常禁忌的事情,看到家里人被指指点点,刘美非常的难受。儿子出世是1997年4月,当时寒风凛冽,然而按照当地的风俗,非婚生子女只能在野外生,否则会给家里人带来灾祸的。刘美记得非常清楚,家人在村里的大树下搭了一个棚子,她就躺在那里,在生理、心理双重痛苦的折磨下,生下了一个男孩。
峰回路转盼结婚
之后刘美打电话给阿峰,一直对此不闻不问的阿峰听说生的是儿子,马上从广东赶到百色,抱着胖乎乎的儿子乐开了怀。原来阿峰与妻子所生几个孩子都是女儿,一直为此耿耿于怀,刘美的儿子真是让他大喜过望。刘美在阿峰的神色中也看到了他们生活在一起的希望。
看着阿锋抱着儿子幸福的样子,刘美心里暗暗原谅他的欺骗和绝情,心想只要他和我结婚,我就和他好好过,另一个女人的伤痛她已轻轻地把它放在一旁。然而也有一个念头在困扰着她,这样的一个男人我能依靠吗,他能为了儿子和自己结婚吗?
“情财两空”遭遗弃
在百色娘家休养了4个月后,阿锋把她和孩子接到广东的大姐家,刘美看护小孩,他仍然出去打工。他们之间聚少离多,偶然在一起,还是会有争吵,争执焦点就是阿锋离婚的问题。2000年,阿锋和前妻终于正式离婚,但还是没和刘美补办结婚手续,只是推说忙。
2003年,儿子6岁了要上学了,阿锋把母子俩接回到北流的老家,刘美很快就融入当地的生活,会说本地话,与阿锋前妻所生女儿相处得也不错,还找到一份工作。阿锋也不再到外面务工,二人相处的机会多了,争吵反而更多了。一天,在刘美再次要求补办结婚手续时,阿锋说,你那么着急想办结婚,是不是想谋我的家产?刘美火冒三丈,多年的积怨和委屈暴发了:“你一个穷打工的能有什么钱?我只是不想不明不白地跟一男人过罢了!”她猛的拿起一个铁锤把家里的衣柜砸了个稀巴烂。二人对打,刘美被打得脸青面肿,于是她又把阿锋的皮鞋用剪刀剪烂。
风波后,刘美发现二人的关系更加冷淡,她采取出走的方式来抗争。2003年8月她把儿子带到河南省洛阳市的大姐家,但是由于儿子水土不服,1个月后她不得不打电话给阿峰,让他寄路费让母子俩回去。
此次出走让阿峰家人对刘美的印象很差,认为她简直是胡闹。在日后的相处中他们发现了刘美更多的“不是”:刘美不守妇道,在外面到处跑,晚上也不回家过夜;她作风不正,与男人关系暧昧;懒惰不爱做家务,年老的“家婆”还要做饭服侍她……说起“夫家”对她的指责,刘美也是一肚子火,在这个家一点温暖也感受不到,她只有跑到朋友家中逃避一下现实,但是这只是偶然;2004年,到一家工厂打工,难免要和一些男工友交往,但是只限于同事关系;在厂里辛苦了一天,回到家很累了休息一下,这也叫懒惰吗?
双方的不沟通逐渐使两个人的战争变成刘美单个人与整个家庭成员的对抗。一次,阿峰带一个自称表妹的女人回家过夜,刘美次日发现,在她一再追问下,这个表妹的回答错漏百出,“家婆”反而帮这个女人说话,刘美一气之下又和“家婆”吵起来。此次事件使刘美更加孤立,成了最不受欢迎的人。刘美非常压抑,朋友也劝她离开阿峰,找一个真正喜欢她的人,但是为了儿子她仍是想委曲求全,盼望着有一天阿峰能浪子回头发现她的好。
今年春节前,阿锋的大姐病了在玉林市的医院留医。阿锋准备开摩托上去看望,刘美也要去。阿锋说你要去就自己搭车去,双方又吵了起来。阿锋痛打刘美一顿,并把她的衣物全部丢出,驱逐出家门。后来刘美想进去,每次都被赶出来,无奈之下流浪在外面。在外面的日子,她最牵挂的还是儿子。于是刘美向阿锋的家人“认错”,保证不再提结婚的事,保证不再发火,阿峰的事她一概不管,只要有一间房子给她住,让她时时能见到儿子就够了,阿锋仍然是铁面拒绝了她,于是在春节时,她只能泪流满面地一个人在北流租房过。
依法维权赢官司
刘美整个人在那段时间几乎崩溃,把在工厂的工作也辞了,经常一发呆就是一整天。在今年6月份,阿锋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正式提出和她解除同居关系,儿子抚养权归他。这更让刘美痛不欲生,那个自己苦苦追求的家没有了,现在连儿子也要失去了。
在刘美最失意的时候,朋友介绍她来到北流市妇联。妇联的同志热情地接待了她,指出过错方主要是阿锋,他的家人对其的偏袒也极不应该。但是刘美在整个事件的过程不懂得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使自己反而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并且一步步地使自己处于非常被动的境地。现在对方既然提起民事诉讼就要积极应对,根据《妇女权益保护法》,刘美胜算更大。这一番话使刘美豁然开朗。
8月10日,法院开庭审理两人的儿子抚养权纠纷一案。法庭上刘美面对昔日的爱人感慨万千,当法官询问儿子到底想跟谁时,儿子回答两个都要跟时,更是让她痛哭出声。8月底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法院认为原告阿峰原是有妇之夫,没有与妻子办理离婚手续,与被告属于同居关系,应予以解除。双方在同居期间小孩属于非婚生小孩,享有与婚生小孩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原、被告对小孩均负有抚养义务。现小孩已满10岁,应由其选择与谁一起生活,小孩当庭表示愿意跟原、被告一起生活。鉴于被告刘美已落实女结扎术,根据《妇女权益保护法》第50条规定,“离婚时,女方因实施绝育手术或者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处理子女抚养问题上,应在有利于子女权益条件下,照顾女方的合理要求。”故此,小孩应由刘美抚养较为适合,抚养费由原、被告共同承担,阿峰每月支付小孩抚养费150元。另外法院也对二人同居时财产分割作出判决,刘美获得房屋一间。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记者手记
记者在采访时,从北流市妇联了解到另一案例,该市白马镇的一48岁的农村妇女多年在家辛劳养育子女,丈夫在外做生意又找了个年轻的女朋友,在丈夫的威逼欺骗下,她签订协议同意离婚,但是仅得到5000元现金就被扫地出门,现在居住无着。妇联同志问她为什么要签订如此协议,她说不识字,稀里糊涂就签字确认了,现在才回过神来。现在妇联积极帮她想办法,但是难度相当大。
北流妇联指出:家庭婚姻问题是现在妇女维权中的热点问题,占该市妇联系统信访案件的40%以上。广大妇女特别是农村妇女缺少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淡薄,许多人被侵犯时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甚至连求助部门都不会找;一些妇女还寄希望于男方能够良心发现,或者说因为面子原因,一味忍气吞声、委曲求全,宁可做依附于男人身上的一根肋骨。妇联建议,在寻求妇女权益组织帮助的同时,广大女性朋友,特别是外来务工的女性朋友,要学法、懂法、守法,要洁身自爱,端正婚恋观,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更重要的是女人要自尊自立自强,人无脊梁不能立,这“三自”就是让女人直起腰杆的脊梁骨。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