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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需睿智 定分谋双赢

(ylrb.gxnews.com.cn 玉林日报 2007年09月11日09:30:21)

 
     
 

———玉林市法院系统五年调解、撤诉结案过万件

□林志军

    民事诉讼调解以其独特的人性化优势解决纠纷,有利于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被西方国家誉为“东方经验”。玉林市两级法院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己任,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方针和“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努力实现“定纷止争、胜败皆服、案结事了”的目标,积极稳妥地开展民事诉讼调解工作,及时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纠纷,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自2002年起至2006年五年来,全市法院共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2.8万件,其中诉讼调解结案的5915件,经调解后当事人撤诉的4528件,两项合计10443件,调撤率占结案总数的37.25%。今年1-8月份,全市法院共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2384件,其中诉讼调解结案的560件,经调解后当事人撤诉的496件,两项合计1056件,调撤率占结案总数的44.29%。同时涌现出了一批调解能手和办案能手,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A)辨法析理 心悦诚服

     在民事案件中,有大量的继承、合同、权属、侵权等纠纷,如果处理不及时,或者会更加激化矛盾,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因此,做好民事调解工作,对于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审理案件中,广大法官注重调解工作,对每一起案件都能做到细心调解,迎难而上,做好辨法析理工作,使案件当事人相信法律,信任法官,最后心服口服,自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使案件达到一个满意的结果。
    前几天,北流法院第一法庭接到一个离婚案件,李某坚决要求与丈夫吴某离婚,认为他们结婚虽然将近二十年了,但是感情一直不和,无法相处下去了,坚持要求离婚。审判人员接案后立即通知了吴某来到法庭,吴某不同意离婚。审判人员细心观察,发现他们夫妻很般配,生育有一子一女,感情也很好,只是因为女方和家公家婆相处不好,造成与丈夫之间的感情不和。一边是妻子,一边是父母,吴某也是左右为难,只好采取回避的态度。审判人员认真对他们两人做了调解工作。第二天,审判人员又通知李某的家公家婆来到法庭,两个老人其实也不愿意他们离婚,只是在生活中有时与儿媳的矛盾处理得不好。经过当面和谈,两位老人当即向儿媳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叫她一起回家。审判人员同时也打电话给李某的母亲,叫她劝解一下,李某的母亲也不同意双方离婚,也对其进行了劝解,通过多方面的调解,夫妻俩终于和好如初了,向法院提出了撤诉的申请,一个濒临破裂的婚姻家庭得到了挽救,这个案件通过法庭的努力也划上了完美的句号。  
    陆川县的罗某和罗某某是同学,关系极好。今年3月20日,罗某某和罗某要出去玩,为图方便,罗某某私自拉自己父亲的摩托车交给无驾驶证的罗某驾驶,自己搭乘车尾。途中,罗某因车技不熟练,将对面驾摩托车正常行驶的谭某夫妇撞倒,造成谭某夫妇身体受伤及摩托车受损。事故发生后,罗某和罗某某害怕被追究责任,天天东躲西藏,无心安于学业。而受害人谭某夫妇因该事故造成人身和车辆损失共计3508元,只获得肇事方900元的赔偿。经交警队调解无效后,谭某夫妇遂于4月23日向陆川县法院起诉,要求被告人罗某及其父母(监护人)、罗某某及其父母(监护人)赔偿其各项损失2608元。陆川县法院法官刘伟忠庭长接手该案后,考虑到肇事当事人是学生,他首选调解的方式来化解纠纷。于是刘庭长先后三次到两学生的家对他们的家长(监护人)做思想工作,并言明只有家长及时支付了赔偿,小孩才会安心读书。经过法官的努力,在 5 月20日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中,双方自愿达成了协议,被告人当场一次性向谭某夫妇赔偿了各种损失费1600元。该案圆满解决,两学生终于能安心学习了。
    像这样调解成功的案件几乎每周都会在各人民法庭或法院“调解室”中上演。在审判实践中,广大法官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精神,不断深化审判方式改革,不断更新民事审判理念,通过成功调解大量的民事纠纷,化解了社会矛盾,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玉林发挥了重要作用。

(B)调解能手 岗位练兵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出现了不少社会影响大、矛盾尖锐的新类型案件。为了提高广大法官的司法调解能力和办案水平,全市法院大力开展业务竞赛和岗位大练兵,看谁结案快、结案多、调解率高、案件质量好,看谁的调解书写得最规范,谁的判决书说理最透彻。全市法官踊跃参赛,各业务庭克服“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涌现了一批调解能手、办案能手。其中最突出的是玉州区法院南江人民法庭副庭长文惠新,她2005年审结民事案件80件,调解结案率为80%;2006年审结民事案件87件,调解结案79件,判决结案8件,调解率为90%。2007年1-8月个人结案98件,只有1件判决,调撤率高达99%。从2005年至2007年连续三年无上诉案件。判决的案件当事人服判率为100%,当事人自动履行率达70%以上。2006年,被授予广西政法系统 “百名人民满意政法干警”荣誉称号并记二等功; 2006年度广西法院十位优秀女法官之一;2006年度广西法院系统民商事调解能手。2007年5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先进个人并很荣幸地作为全国的十八个先进个人代表之一到南京领奖。同年7月7日又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授予全国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先进个人。2007年9月4日,文惠新的先进事迹报告会在玉州区人民法院隆重召开,玉林市中院向全市法院法官发出了向文惠新同志学习的号召。
    在民事调解工作中,广大法官探索出了“调解五法”,即:换位思考法、因案制宜法、明法析理法、巧借外力法、消除“症结”法等,不断总结经验,调解结案效率大大提高。如2007年8月16日下午3时许,原告陈某到容县法院县底法庭要求立案,请求法庭判决准予其与丈夫曾某离婚。封潮庭长迅速审阅了陈某所提交的材料,得悉陈某系外地人,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减轻其负担,封庭长仅用了10分钟的时间就完成了从立案审查到立案受理的过程。受理该案后,封庭长马上通知被告到庭,下午4时许,被告曾某随其父亲步入法庭,在依法送达诉讼文书后,封庭长立即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了解。事实上,双方当事人自去年该院受理判决不准离婚后,夫妻感情仍未得到改善,而且长期不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在对双方进行了开导和情理、法律的教育之后,双方当事人同意协议解决婚姻问题。原、被告在婚生孩子的抚养、夫妻财产的分割以及夫妻共同债权、债务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双方自愿在调解协议上签名。鉴于原告陈某不是本地人,长期在外打工,封庭长立马着手制作调解书,从落笔到书成仅耗时30分钟,并使用远程电子印章加盖了本院印章,便民、利民的理念和宗旨真正得到了体现。下午5时30分,双方拿着刚领到手的调解书,真诚地感谢主办人员。此案从立案、调解到结案,整个过程仅仅用了两个小时,充分体现了法庭工作效率之快。

(C)形成机制 服务和谐

     婚姻家庭是社会的组成部分,社会是由一个个家庭组成的“集合体”,婚姻和谐,家庭和睦是社会和谐的重要“晴雨表”。企业诚信是企业发展的命脉,妥善解决劳动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就能够规范市场秩序,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全市法官深深的意识到法院职能对社会稳定、经济繁荣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了法制观念、当事人权利观念、程序公正观念、平等保护观念、案结事了观念,把民事调解工作贯穿民事审判工作的始终,并且延伸到其他庭外纠纷。
    一是加强民事审判队伍建设,增强民事法官的司法能力。中院各业务庭加强对调解工作的指导,举办各种业务培训班,到基层法院和其他部门上辅导课,帮助解决现实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二是积极探索建立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互动的大调解机制,加强农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工作,营造一个有利于民事调解的大环境,让辖区的厂矿、企业、村委及群众参与到调解工作中,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消灭在萌芽状态,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三是召开全市法院系统的民事调解工作经验交流会,在结合自己的特点及吸取兄弟单位优点的基础上,在实践中认真探索建立多元化解决纠纷的机制,深入总结成功的诉讼调解经验,并将之推广开来。四是落实各种司法为民措施,充分利用巡回法庭制度,就地立案,就地审案,调解结案。这样既方便了群众诉讼,减少了群众诉累。编印《诉讼指南》小册子,指导当事人参与诉讼;同时,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照规定对诉讼费予以缓交、减交或免交,依法提供司法求助,使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五是加大法制宣传的力度,利用电视、报刊、板报、互联网等媒体进行宣传,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六是建立健全法官考评制度,全面、客观评价法官的德、勤、能、绩、廉,以利于培养和造就优秀的法官队伍。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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