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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留守儿童”到“问题少年”,从盗窃高手到毒品贩子
一个“留守儿童”的悲剧
□黄永松 何浩深
最近,容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和贩毒罪,对年纪才15岁半的梁某,向法院提起公诉。
他是从“留守儿童”变成“问题少年”的,年纪虽小,却已是盗窃车辆的高手。由自行车到摩托,他偷车的数目已在百辆以上。在2007年春节前几天,仅仅几天时间,梁某以及另外三人,就在容县县城共偷走摩托车5辆。
梁某,这个十几岁的小男孩,走近摩托车,常常不会引起车主和旁人的警惕,他摸摸车,你还会以为是孩子好奇,但他偷车技术炉火纯青,手脚麻利,同伙又密切配合。有些车主转过身,摩托车已不翼而飞。
他13岁入“行”,损人利己、不劳而获,在社会上混,开始变得心狠手辣。2006年9月24日15时许,他伙同何某坚、刘某杰、何某模(均已判刑)和“亚九”(在逃),把谢某捉到杨梅河边竹根处,拔出刀子威胁、并用竹鞭殴打,抢走了谢某的500元,构成抢劫罪。
英国的大戏剧家莎士比亚说过:“道德有了缺陷,就缝补上一块罪恶!”随着梁某越来越缺德,他涉嫌犯的罪就越多。不久,他又和卖“白粉”的人交上了朋友。2007年4月5日12时许,梁某在容县长江大酒店停车场与吸毒人员交易毒品,当场被抓获。从他身上搜出黑色、红色塑料袋有疑似海洛因7小包,净重0.5克。(后经化验,确系毒品)。
他开始偷车那时才13至14岁,因是儿童,所以未被逮捕,只拘留教育后释放。但涉嫌犯了抢劫罪和贩毒罪后,哪怕是14至16岁,仍列入逮捕、判刑之列。
梁某是容县杨梅镇人,他7至8岁时,父母外出广东打工。他父亲像失踪了一样,多年未回来过。他的母亲和三个姐姐也一直外出打工,对他漠不关心。他只跟祖母过日子。祖母年迈又管不了他,是个典型的“留守儿童”。这种年纪的孩子,如果在城里,还会向父母撒娇。可是,他在乡下,家庭不富裕,前两年读书需交学杂费,他小学未毕业连书也不读了。家庭与学校的道德教育中断,他流向社会,在圩镇上和那些“混混”、“散仔”在一起,很少回家。近墨者黑!这样的少年,生理和心理发育还未成熟,是非判断力很差。在社会上,随着吃喝玩乐的诱惑,“古惑仔”影视录像的熏陶和坏人的教唆,他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就发生了变形与扭曲,以损人利己为成就,偷得一辆摩托车,卖后分得三两百元就去大吃大喝,最后抢劫、贩毒,终于滑向罪恶的泥潭。民警曾一次又一次对他教育,但他未成年,认为法律奈何不了他,所以一直不思悔改。
今后,梁某将被判刑强迫劳动改造。人们痛恨他的犯罪行为,但也包含一点儿惋惜,毕竟,他是弱势群体中得不到父母温暖与监护才走入歧途的少年。
如何让社会上少出现梁某这样的“问题少年”?
今年,温家宝总理去陕西考察工作时,特地去看望那些父母长期外出打工的“留守儿童”,并与之合影,就是希望“留守儿童”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与爱护。现在国务院免掉了西部地区孩子读中小学的学杂费。希望各县各乡镇的领导,能全力抓好少年儿童的入学率。目前,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虽已颁布和实施,但集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保护于一炉的少年综合保护网络仍未完善。宣扬黑帮义气,介绍“古惑仔”是英雄和各种色情的影碟到处有售,一些宣扬吃喝玩乐、诲淫诲盗的文化被当作“娱乐”,法制教育、真善美的熏陶仍呈现弱势,严惩教唆青少年犯罪的宣传工作又不够大张旗鼓和持之以恒,都是产生不同版本的“梁某”的原因。
愿我们的留守儿童,再没有人重踏梁某的坎坷之路。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