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廼明
提案工作是政协工作的重要职责之一,是发挥政协参政议政重要作用的需要,是推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之一,是各民主党派与执政的共产党友好相处,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生动表现,是政协委员表现自我才能的有效平台。而要保证提案得到高度重视,并转化为参政议政的重要影响力,必须不断提高提案质量,并使之付诸实施,县级政协应做到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第一、必须加强培植政协重要提案的晋言人才,确保每个提案的重要分量。
政协应是社会各界汇集的重要人才之地。政协委员应是社会各界的精英人士。因此,政协委员的进入应严格遴选,确保能代表一方民意。要定期不定期分界别地对政协委员进行各专业培训,尤其是提案撰写方式方法、格式等方面的培训,同时进行执政党各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各种法律法规的普及培训,让各政协委员能根据民意,与执政党的方针政策相结合,提出有重要分量的提案。各级政协常委会应根据需要,指定一些政协委员对重要提案加以撰写,并呈交当地执政党党委、政府加以研究,讨论决定付诸实施,要对政协委员呈交参政议政提案的积极性加以调动,建立呈交提案激励机制,对提案被采纳者,在每年例会上加以表彰奖励;对连续数个提案均被采纳,并产生重大影响的提案者,要加以提拔重用,以激励更多的政协委员能更多更好地积极建言献策。对那些长期不呈交提案,又不讲明原因的政协委员,在下一届政协会上,应被剔除,让有政治热情,又能建言献策者上岗代替,保证政协始终是人才济济之地,保证政协始终能在参政议政中发挥重要作用。
第二、采取有效措施鼓励政协委员能不辞劳苦,深入基层、深入民间,认真调查研究,掌握民意,并有针对性地写出反映民意的提案,作为党政机关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要按照“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的原则,鼓励政协委员到民间去,到生产生活第一线去,观察民情,掌握民意,反映民声,始终把老百姓的安危冷暖放在心头。并根据民情的不断发展变化,与时俱进地撰写每个提案,对当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加以研究采用,付于实施。如此一来,就能上情下达,下情上明,了如指掌,及时有力地加以解决基层存在的问题。如果真的如此,社会稳定就不是空话,干政紧张关系就会越来越少发生,老百姓心舒气顺了,国家长治久安就能得到保证。因此要制定机制,鼓励政协委员多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每年深入基层与基层百姓“三同”时间要不能少于一定天数,同时,要创造机会,组织一些政协委员到县内外、市内外、省内外、国内外考察、学习、取经,促进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良性融合,优势互动,为我所用,促进当地各项事业蓬勃健康发展,推动“三个文明”建设,造福国家,造福大众,起到政协组织应尽的义务和作用。
第三、有效协调,促成提案落到实处。
某地有过这么一件事:某政协委员,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撰写了一个提案,呈交政协机关了。政协会结束不久,该提案转到了该部门,并转到了提案者本人手上,要求该政协委员拿出解决方案。弄得该政协委员哭笑不得,自己的提案由自己答复,这岂不是“自己的提案自己解决”?从这一事例说明目前的政协提案的处理方式方法不够妥当,必须完善处置方式方法。本人认为,政协委员所呈提案,均涉及执政党党委、政府、人大等机关所主管或分管、联系的职能部门。因此,政协委员所呈提案,应主要由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四家办公室主持处理。属于一般提案的,四家办公室应根据提案者所提问题,或单独召集,或共同召集有关职能部门对提案进行研究处理,并以四家办公室名义给提案者予以答复。立即解决的立即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也要告知提案者一个明白。对关系到一个地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有着举足轻重作用的提案,首先政协常委会要先加以研究讨论,对提案加以完善补充,然后再呈交四家班子领导加以会商研究,然后由执政党党政部门加以实施答复,决不能“水过鸭背”,搪塞了之。而要做到这些,政协机关要加强与执政党党委、政府、人大班子的协调,争取他们对政协职能的重视支持。重视政协工作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实际上一点作用都没有。只有加强协调了,提案才能有效落实,政协工作才能真正发挥作用,政协委员的提案才不会“自己的提案自己解决”!
(作者系兴业县政协主席)
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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