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都三令五申强调,养狗要实行圈养,要带防疫耳标,但在基层农村,放养狗和养狗不带防疫耳标的现象依然普遍,常常出现伤人事件。最近博白县凤山镇凤山街凌某放养的一条狗,咬伤了该镇白马村一位赶集农民冯某,赔偿药费300多元;刘某放养的一条狗,同样伤及行人,赔偿药费300元。两年来,该镇竹围村已有3位村民因被放养的无主疯狗咬伤无辜丢了性命。像这样养狗伤人事情,时有发生。笔者下乡到村屯,时常发现有不少放养不带防疫耳标的狗,多的村屯放养达到20多条,如果遇到凶猛放养的狗群,进村的干部突冒冷汗,不敢进村,也曾出现过恶犬伤及进村干部的事情。为了迅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号召,加强乡镇农村养狗的管理,防止养狗伤人事件的再次发生,建议有关部门确实要抓好此项工作;同时建议爱好养狗者,确实圈养好家狗,并做好防疫工作。
博白读者 蒋旺忠
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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