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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纷止争 司法为民

(ylrb.gxnews.com.cn 玉林日报 2007年06月12日10:23:22)

 
     
 

———记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文惠新

□林志军

    今年6月3日,玉州区法院南江人民法庭副庭长文惠新作为全国几个先进基层法官代表之一,应邀到南京参加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并受到表彰,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这为她17年的法官职业生涯中又添上了光彩的一页。

    调解能手 案结事了

     玉州区法院南江人民法庭地处城乡结合部,辖区13个行政村共10多万人口。该法庭只有4名法官,但每年办案多达300多件。作为副庭长的文惠新有着多年的基层法庭办案经验,是一名名副其实的办案能手和调解高手,在办理案件中,她不是一判了之,而是在工作中注意积累经验,讲究调解艺术,把群众当成自己的贴心人,做到一碗水端平,不偏不倚,尽最大可能调解和平息各种家庭、婚姻、民间借贷、相邻关系、劳动争议等纠纷,使当事人对官司胜败皆服,案结事了,维护了社会稳定。
    有一件案子让她感受最深。南江街道云良村赵某在石场中不幸死去,家里获得了一笔赔偿金,死者死后留下年老的母亲、年轻的妻子王某及三个不满10岁的小孩。死者家族的人担心王某改嫁不抚养小孩,因此因赔偿款归谁保管发生纠纷,并引起打架。当时村里调解不下,眼看事态严重,村调解员向她求援,她二话不说,赶往村里协助调解。后来得知赔偿款在死者已外嫁他乡的姐姐处保管,又不顾当时天黑路滑,天又下着大雨,在雷雨交加中赶了二十几里的山路到死者姐姐家中进行调解。她的真心感动了死者家人,最后双方在她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既让死者的妻子和孩子的生活得到了保障,也让死者母亲的生活有了保障,最主要是让这个家庭得到和睦,避免了流血事件发生,并让群众受到了教育。
    像这样的案子还有很多,但不管有多难,矛盾有多深,文惠新都能够以她独到的办案风格、坚韧的秉性与负责的态度一一予以化解,同时,注重在工作中创造和灵活运用各种调解方法,形成上下协调、人人参与、多方配合的大调解格局,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受到了社会各界的赞许。2005年她个人审结民事案件80件,调解结案率为80%;2006年审结民事案件87件,调解结案79件,调解率为90%。2007年5月,一人结案60件,除1件是判决外,其他案件都成功调解结案,调撤率高达98%。2005年度她获全市法院四大竞赛的民商事案件数量和质量一等奖、调解竞赛一等奖,连续两年获得广西全区法院系统民商事案件调解能手,被评选为2006年度广西法院十位优秀女法官之一。

不计得失 一心为民

     文惠新作为一名女法官,自从1990年组织上安排她到南江法庭后,她一呆就是17个年头。十七年中,辖区内的所有村庄及厂矿、场所留下了她的足迹。多年来,她始终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做到权为民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公正司法,清正廉洁,恪尽职守,求真务实,质优量多地完成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任务,用自己的一言一行为党谱写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凡是熟悉她的人都知道,她儿子一出生便被确诊为先天心脏病,并有先天智障。因此,在工作和克服家庭困难方面,注定了她的人生要比其他人要付出更多。但她面对困难从不放弃,也从未要求过单位给予照顾。儿子生病住院,也从未影响工作,只是委托母亲代照顾。对病残儿的照顾,是要付出比普通母亲很多很多的。有时下乡作普法宣传,每个村要去五天左右,一去就是一个多月,为了不影响工作,她不得不狠下心把儿子送到农村由母亲照顾,当时她的做法很多人不理解。一次,儿子生病发烧住院她未能在身边陪伴,医院发了病危通知,家人也不敢在电话中告知。等她回来知晓后,只是抱着儿子哭个不停。雪上加霜的是爱人的大哥去世,侄女、侄儿年幼需要照顾,家婆年老多病,一家的重担都落在她身上,面对如此的压力,但她从不因家庭的困难而影响了工作,她只有一个信念:必须正确处理好家庭与工作的关系。
    今年4月24日下午,文惠新刚要下班,即接到玉州区西就小学的一个求助电话,说因学生之间玩耍纠缠,造致一学生腿部骨折,双方家长在争论不休,学校也无法处理,请求法庭给予法律帮助。尽管该校不属南江法庭辖区,也未立案受理此事,但她和庭长一起带领干警到该校处理纠纷,事情得到了妥善的解决。
    多年来,她作为辖区里的法律宣传员,也是辖区里学校聘的法制辅导员。每年到辖区学校上两次法制课,教育学生如何学法、懂法、守法、护法,并及时协助学校解决发生的纠纷。据不完全统计,她上的法制课达50次,经她手发出的法制资料有1000多份。受教育的师生达2000人次。她帮助辖区学校不良学生重新回校上课有10人。在她的带动下辖区学校的法制意识有了很大提高,形成了学法守法的良好氛围。2006年度,她被授予广西政法系统 “百佳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光荣称号并记二等功一次。所在的法庭也被自治区高级法院授予规范化人民法庭称号。

公正高效 促进和谐

     在工作中,文惠新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发挥司法调解的作用,认真稳妥化解矛盾纠纷,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定纷止争,促进了一方百姓的平安,成为当地一支维护社会平安和谐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2006年春节前夕,辖区内有个红砖厂因股东之间分配不均引起纠纷,且双方矛盾越来越激烈,村人民调解委无法进行调解,双方各有40多人手持械具准备打架,各级党委及公安部门也参与协调,事态并未被抑制。她被指定参与协调此纠纷。她面对此严峻的场合,她首先是冷静,并运用多年来处理民间纠纷的经验来作双方的工作,先让双方摆事实,讲理由,耐心地听讲,最后把当事人引导到法律中去,并谆谆教导,让双方从激动中冷静下来,再让双方发表调解方案,从中提出较让双方信服的方案供双方参考。在她的耐心做思想工作下,双方有了共识,也同意选择法律诉讼途径解决,最后此纠纷到了法院,在她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这起差点引起流血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纠纷,就是在她的调解下得到了解决,为玉林人民过上平安、祥和的春节做出了贡献。她在解决此纠纷中的表现得到了玉林市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
    文惠新除了出色地完成审判工作外,坚持做好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在指导辖区各乡镇村街人民调解工作中化解了大量民间纠纷,为构建和谐玉林、和谐街道、和谐社区、村庄起到了很好的桥梁作用。为了以案说法,她把一起同胞兄弟因继承财产纠纷案选择在当事人所在的新联村的市场里进行。此纠纷诉至法院前村里调解了多次,双方均未能互谅互让,且有反目成仇的趋势。这是典型的农村民间纠纷,此类纠纷不妥善解决,会影响亲情及家庭和睦,也影响社会的和谐。她选择在村里开庭,目的是为了给村民上一堂生动的法制课,她庭前通知辖区内所有村人民调解员参加,在庭审中引导当事人双方陈述和答辩,进行举证、质证,庭审过程中穿插法制宣传和法制教育,让当事人和参加旁听的村民都受到了教育,起到了普法宣传作用,使案件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得到了有机统一,更是让参加旁听的人民调解员从中学会并掌握处理此类纠纷的方法和技巧,深受人民调解员和群众的欢迎。
    多年来,文惠新通过接待群众来访解决、化解的民间纠纷在500件以上,化解的群体性案件有100多件。也正是她的努力和辛勤付出为辖区的稳定和谐提供了良好的法律环境,促进了社会的平安和谐。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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