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业新 何浩深
怎样算得是讲义气?主持正义,维护法制,就是讲义气。例如,几年前,有两个持刀的劫匪,在一趟从广东至玉林的班车上抢劫。起初大多数人不敢出声,一个一个乖乖地交出钱。抢到一个玉林人时,这人用玉林话讲了一句:“我人冇士律钱(我没什么钱)。”旁边的十几个玉林人听了,见是一位素不相识的老乡被抢,于是异口同声大喊:“不准抢!敢抢就殴死你!”两个歹徒看见十几个玉林人挥臂扬拳,反而害怕了,就叫停车,下车逃跑。这件事中的义气,是正义之气!
反之,有人未做理性判断,不分是非曲直,见朋友和别人有语言(或肢体)冲突,出于“讲义气”,就一哄而上、大打出手,就会违法和犯罪。4月底,广西容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涉嫌故意伤害罪的覃坚、李忠,就属此类。
有个叶某,是个留长发的青年,遇害那天晚上,他和一个朋友到容县“蒙尼卡夜总会”的“珍珠港房”饮酒。他无意中看了一个叫“阿龙”的人一眼。在公共场所看一眼别人,不涉及“偷窥隐私”,本无可厚非。老百姓常说:“你不望我怎么知道我望你?”发现别人看自己一眼,本身就包含了自己看了别人一眼。但这个“阿龙”却责怪叶某“看了一眼”,就争吵起来。时已凌晨,“阿龙”的另两个朋友:李忠和胡某,此时也在这间夜总会的另一个包房喝酒,喝闷了就出外走走,走过“珍珠港房”,见“阿龙”骂叶某并推搡(叶某未还手)。胡某对李忠说:“我朋友阿龙和那个姓叶的有矛盾,等我们帮帮朋友,捉姓叶的下楼,打他一顿。”于是,他俩出于“义气”,打开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冲进去,每人扭住叶某的一只手,拖下一楼又拖出门外。到门口,保安人员问:“有什么事?”他们松了手说没事。保安一走,他们又把叶某继续拖至公路边绿化带处。在拖的过程中,他们的另两个朋友覃坚和伍某也出于“义气”赶来帮忙,其逻辑是:“朋友的对头就是自己的对头。”这时,挣扎着的叶某也打开了自身带的一把弹簧刀,想防卫,但被他们四人摔倒在地,并用脚踏住。覃坚要抢走叶某的刀。叶某手中的弹簧刀划到了李忠的眼角。李忠喊了声:“我被刺到面了!”于是胡某、李忠、伍某三人就各自用弹簧刀往叶某的身上、手臂上乱捅,覃坚也用抢到的刀往叶某的腿部捅了几刀。受伤的叶某挣扎起来,招来了一辆搭客三辆车。四个行凶嫌疑人也招来一辆三轮摩托。受了伤的叶某在上车前,还被覃坚往大腿上刺一刀,再被伍某往腹部刺一刀,痛得厉害,手搭了一下李忠的肩,又被李忠往屁股上刺了一刀。最后,叶某在保安人员护送下,坐车到了医院,经检查:胃、肠均穿孔,全身受伤15处,经公安局法医鉴定为重伤。
“出于义气”,犯罪嫌疑人覃坚和李忠进了班房,而胡某、伍某在逃,未归案。
有句粤语的民谚:“人傍众,狗傍哄”。狗是没有理性判断的,见了生面人,一狗先吠然后群狗跟着狂吠,不管被吠者是好人还是坏人。人也有同样的缺点(或者叫人性的弱点),形成“群体无意识”,往往不分青红皂白,也跟别人(特别是朋友)起哄,忘了这样做是否符合道德、是否违犯法律。警惕啊,别让“哥们儿义气”拖自己去违法犯罪!
要建设和谐社会,不仅是政府和人民的和谐,还要加上老百姓与老百姓之间的和谐。那个阿龙(虽然不被逮捕),不知想过没有:如果不是他斤斤计较别人看他一眼,就不会酿成这件故意伤害案。一些鸡毛蒜皮小事诱发成的恶性事件,用流行的术语叫做“蝴蝶效应”——大洋彼岸一个蝴蝶颤动翅膀,引起一股小小的空气流动,由微风渐大形成了一次飓风。为了社会和谐,每个公民都应加强道德修养,学会宽容。忍一忍,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
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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