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汝和
实施“城乡清洁工程”,需要我们市政执法工作摒弃各种应付式的突击和作秀式的评比,深入持久,常抓不懈,实现长效的执法管理,在工作中做到“四个”强化:
一、落实严管重罚,强化执法力度
严管重罚即严格管理,对明知故犯、屡教屡犯等重度违法行为实施从重处罚。落实严管重罚,首先,必须做到管罚公正。其次,落实严管重罚要避免以罚代管。处罚不是目的,只是执法手段,重处罚,轻管理,甚至以罚款搞创收,是一种典型的行政执法错位,必须要坚决予以剔除。其三,落实严管重罚,要扎实履行抄报、提交或申请等法定职责。一是对无照经营者经处罚仍不悔改的,及时抄报工商部门予以取缔;二是对有照经营者经处罚仍不悔改的,及时提交工商部门予以扣缴、吊销营业执照;三是对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及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创新执法模式,强化执法手段
我市市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手段是相当单一、粗化的。只有创新执法模式,强化执法手段,才是促进执法效能提高的最佳途径。一是推行建档管理。所谓建档管理即针对市容违法行为易反复的特点,以管理对象的基本情况和第一次违法证据为基础,建立电子档案,固化每次直接摄录的证据、行政部门移交的证据及收集的各种相关材料,并实施递进式的处罚。二是建立记分卡,对“门前三包”和有证摊点进行细化、量化及动态化管理。主要是通过对应相应的扣分实施警告、罚款直至吊销执照(证件)的处罚,促其自律。三是挂牌、亮证,“阳光”管理。通过挂“门前三包”责任牌、贴临时点道证公示责任、审批内容,实行“阳光”管理。
三、实施前置管理,强化执法成效
在城市管理领域的具体表现就是:我不摆他不照样摆,摆得一天是一天,捞得“一蚊”是“一蚊”;你跨门槛卖冷饮,我就占道摆茶座;你扔我就丢;你贴我就涂;你搭我就盖等等,不一而足。要破解这些城市“破窗”现象,只有实施前置管理,通过及时查找并达到“破窗”啥时破,啥时修,把摊点乱摆、垃圾乱丢等“五乱”消灭在萌芽状态,即可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这样,随着城市少存在一种无序状态,管理少存在一个“窟窿”,人们从众投机“破窗”的几率就会相应得到降低,否则“小洞不补”,就将“大洞难堵”了。
四、探索数字化管理,强化执法的科技含量
通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来强化执法的科技含量,这是新形势下提高城管人执法效能的需要。在国外或外地,不光安装大量摄像头来进行城市管理,还在公共场所、重点路段的摄像头上连接单方语音送话器,对不文明行为及违法行为进行“突如其来”的高音警告,通过“当众提醒”来促使人们自律。安装全方位摄像头,不但随时监控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还随时监控执法人的执法行为。 (作者系玉林市市政市容管理局局长)
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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