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惠新成功调解了22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07年4月3日,刚刚荣获自治区政法委、人事厅授予“2006年度广西百名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的玉州区人民法院南江法庭文惠新副庭长,又成功调解了22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07年1月25日,该庭共立22件关于户主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所有户主均认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房屋,构成违约,要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合同履行并支付违约金。基于辖区内类似这样案件的趋势会更多,文惠新以排除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和促进社会和谐为出发点,认为此类案件应以调解为主。于是召集双方当事人多次一起或分别进行调解,并听取双方的意见。户主们认为诉讼的目的是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交付房屋给他们使用。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要求户主除交房价款外,还要交清其他相应的费用才同意交房。围绕双方的争议,文惠新亲自找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到庭与户主协商,希望双方互谅互让,并将双方的矛盾逐一理顺及解决。经过一番努力,最终在4月3日这天促使22户户主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达成了调解协议:由22户户主撤回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起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当天交付房屋钥匙给22户户主。
(吴祖励)
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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