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龙

新闻

财经

体育

科技

文教

娱乐

生活

健康

家居

人才

旅游

政务

八桂

短信

社区

首 页  报社简介  广告特刊  特别专题  本站服务  精彩收藏 

 
 

当前位置: 玉林日报首页 -->> 综合副刊 -->>法制道德 -->> 正文
 
 

无良养子侵占房屋 法官释法促进和谐

(ylrb.gxnews.com.cn 玉林日报 2007年02月27日10:26:22)

 
     
 

    20多年前,因为无子,老张夫妇收养了幼小的张某某,含辛茹苦把他拉扯大。不料张某某成家立业、娶妻生子之后,在自己已有一处房屋的情况下,竟然还霸占养父母的房屋并公然将养父母逐出家门。老张夫妇自此流落街头,有家不能归。两人思前想后,落下了许多眼泪。经多次与张某某交涉无果,老张夫妇愤而将张某某诉至玉州区人民法院。

    受理案件后,玉林法庭的主办法官认为此案不仅关系当事人双方的利益,更关系到社会家庭的稳定、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如果使用简单的判决,并不能真正解决矛盾。为了能让老张夫妇安度晚年,享受天伦之乐,2月8日,法官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从父母养育子女的艰辛,到20多年的感情,并结合法律的规定与张某某进行了耐心的交谈。“鸟有乌鸦反哺,兽有羔羊跪哺”,张某某毕竟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当面对恩重如山的养父母,加之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调解,张某某又怎会无动于衷?最后,张某某意识到了自己的过错,将他们接回家赡养,与养父母重归于好。

    (陈斌 陈燕)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打印页面】        【关闭窗口

 
 

Copyright (C) 2002 www.YLRB.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络技术支持:桂龙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