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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拒执行 被罚2000元

(ylrb.gxnews.com.cn 玉林日报 2007年02月06日09:30:00)

 
     
 

    近日,玉州区法院顺利执结了一起被执行人纠集社会上不良分子抗拒法院执行的非诉计生行政案,执行人员根据被执行人夫妇的抗法情节,依法对该夫妇分别处以1000元的罚款,既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又收到了较好的执行效果。

    福绵管理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局申请强制执行陈某夫妇欠社会抚养费一案,玉州区法院立案后,在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裁定书、执行通知书和传票等法律文书时,当事人粗暴地将文书丢一边,视为废纸,不予理会,之后,陈某夫妇一直杳无音讯。经调查陈某购有东风汽车一辆,长期从事运输工作,根据这一线索,执行人员几经努力,于1月17日,在玉林市工业品市场终于发现陈某的东风乘龙牌货车正在卸货,执行人员迅速采取行动,直赴现场,向陈某依法出示工作证,说明情况,被执行人陈某态度极为蛮横,听不进半句,还威胁说:“除了交警,谁都无权扣押我的车,包括法院!”同时还打电话召集10多个不明真相的社会上的不良分子前来阻挠执行,并扬言要找人来收拾法院执行人员。在受到抗拒执行的情况下,执行人员沉着冷静,凭借丰富的执行经验,注重做好思想疏导和协调工作,对前来阻挠的不良分子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告知他们阻挠法院执行的法律后果,经教育说理,不良分子纷纷离去。最后,执行人员把陈某请上警车,带回了法院。

    根据陈某上述阻挠法院执行及其夫妇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违法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五)项、第(六)项的规定,该院对其夫妇分别作出了1000元的罚款决定。同时,通过执行人员耐心细致的法律教育,陈某主动承认了错误,作了书面检讨,当日缴交罚款、执行费和执行款10000元。

    这一案件的执行,体现了法律的权威性和法院执行的严肃性,收到了较好的执行效果。

    (杨春雷 杨惠彬)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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